专家解读《大国崛起》:第一部分 日本的图强之路 【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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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大国崛起》:
第一部分 日本的图强之路
日本帝国,其兴速,其亡也速。其兴,以1868年的明治维新为起点,犹如“彗星那样登上舞台”,骤然于19世纪末叶出现在东方,划破了屡受欧美列强殖民侵略而笼罩着亚洲的沉沉黑夜,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给沉沦中的东方各国、各民族带来希望。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志士仁人,在惊叹日本的迅速崛起之余,纷纷全方位地效法日本……
主讲人:汤重南:CCTV《大国崛起》(日本部分)审读专家。
1940年11月生于重庆市,籍贯江苏武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日本史学会会长,中国中日关系史学会副会长,中日历史共同研究中方委员。从1989年起,十数次赴日、赴韩研究、考察和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主要有《明治维新史》、《日本通史》、《中日近代化比较》(日文版)、《日本帝国的兴亡》、《日本文化与现代化》、《21世纪中国与日本》、《日本军国主义论》等十余部合著、主编著作。另有《坂本龙马与倒幕维新》、《独具特色的日本近代天皇制》、《传统文化对近代中日两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浅谈近代日本的国体——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庞杂的精神糟粕——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剖析》、《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等百余篇论文。
日本帝国,其兴速,其亡也速。其兴,以1868年的明治维新为起点,犹如“彗星那样登上舞台”,骤然于19世纪末叶出现在东方,划破了屡受欧美列强殖民侵略而笼罩着亚洲的沉沉黑夜,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给沉沦中的东方各国、各民族带来希望。……曾几何时,骄横一世、不断膨胀的日本帝国,在世界反法西斯盟国及世界人民的沉重打击下,终于在1945年8月迅速崩溃败亡,“又像彗星那样消失了”。
“让历史照亮未来”,回望日本图强之路走入歧途,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穷兵黩武而招致灭顶之灾的过程和惨重后果,总结其沉重的教训,是为了现在和未来的和平与发展。只有正视历史,才能正确把握未来,而如果歪曲或否认历史,必将误导未来。
以改革促发展,则能真发展;以战争促发展,则发展终将失败。
日本是东北亚地区与亚洲大陆隔海相望的岛国,是当今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号“经济大国”,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现代化国家。但在明治维新以前,日本还只是一个弱小、落后的东方封建国家。正是通过明治维新,日本走上图强之路,建成了当时亚洲唯一的资本主义大国——“大日本帝国”。
日本帝国,其兴速,其亡也速。其兴,以1868年的明治维新为起点,犹如“彗星那样登上舞台”,骤然于19世纪末叶出现在东方,划破了屡受欧美列强殖民侵略而笼罩着亚洲的沉沉黑夜,放射出耀眼的光芒,给沉沦中的东方各国、各民族带来希望。东方各国、各民族的志士仁人,在惊叹日本的迅速崛起之余,纷纷全方位地效法日本,欲使本国、本民族能像日本一样振兴、腾飞。日本的强国之路,的确有很多经验可供参考借鉴。然而,崛起中和崛起后的日本帝国,却走上了军国主义道路。日本的对外侵略扩张,打破了东方各国人士学习日本的迷梦。成为“世界一等国”、“世界五大强国之一”的新兴日本帝国,不仅与西方列强为伍,欺凌压迫东方弱小邻邦,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跃登“东洋霸主”地位后,竟炮制和抛出建立囊括亚洲、澳洲及太平洋诸岛的殖民大帝国的“大东亚共荣圈”的狂妄计划,其侵略铁蹄践踏了东亚、东南亚各国,更妄图与德、意法西斯分霸全世界。曾几何时,骄横一世、不断膨胀的日本帝国,在世界反法西斯盟国及世界人民的沉重打击下,终于在1945年8月迅速崩溃败亡,“又像彗星那样消失了”。日本的强国之路,又的确有很多教训,值得警觉记取。
近代日本图强之路的成功
1图强成功之概括
对明治维新成功及日本图强之路成功的方面,拟用一、二、三的样式进行归纳如下。 一即一大变革。明治维新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是一次日本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翻天覆地的社会大变革,是一个使日本真正登上世界历史舞台和发生历史命运巨变的重大的转折点,这就是一。因为原来的日本,在世界历史上几乎可以说没有什么地位,也就是大化革新、天皇、武士、丰臣秀吉、德川幕府等等。而真正引起世界关注,是从明治维新开始的
二即两大积极成果。通过明治维新取得了两项值得称道和肯定的积极成果。第一项积极成果就是取得了国富民强,使日本社会由封建历史发展阶段开始过渡到资本主义阶段,走向了富强之道。仅用了半个世纪,就迅速地发展成为先进的资本主义强国。第二个积极的成果,就是实现了民族和国家的独立自主,成为亚洲唯一的避免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命运的国家。这给亚洲人民作出了一个榜样,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通过日本政府和人民的努力,用值得称道的一些智慧,即顺应时代潮流,一方面开国进取,主动变革,迅速增强生产力;另一方面又抓紧一切机会,顽强地坚持与列强谈判,还利用其矛盾推进谈判,扩大效果,为“收回国权”进行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斗争,终于从1894年开始修改不平等条约,到1911年彻底修改了全部不平等条约。从而使日本彻底地摆脱了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历史命运,维护和保持了国家和民族的独立,这在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确实是凤毛麟角。
三即“三大政策”。以明治天皇为首的新政府,在实行资本主义改革时期,提出、制定和贯彻、推行了“殖产兴业”、“富国强兵”和“文明开化”三大政策。现对三大政策的提出和在经济、文化、政治、军事方面的各项措施及其贯彻过程稍作具体的阐述。
2岩仓使团出访美欧
1871年11月20日,明治新政府任命外务卿岩仓具视为右大臣兼特命全权大使,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山口尚芳为全权副使,组成48人的大型使节团出访欧美,另有留学生59人同行。12月23日,岩仓使节团一行,这是由日本国家掌握实权的近一半的官员组成的特大外交使团,他们由横滨启航赴欧美访问、考察,先后访问了美、英、法、比、荷、德、俄、丹麦、瑞典、意、奥和瑞士等12个国家,认真考察了各国政治、外交、法律、军事、经济、文教、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在长达20个月的考察、访问中,使团实地接触了西方资本主义各国,眼界大开,认识到发展经济是使国家富强的根本途径,必须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同时必须改革日本的政治体制,健全法制;移风易俗、改革文化教育;学习西方,改革军事体制和制度。并决定从本国国情出发,效法欧美各国的先进文明和成功经验,认为“尤可取者,以普鲁士为第一”。1873年9月,使团成员回国后,重新改组了政府,使团主要成员牢牢掌握政权实权,亦使大批具有改革思想及专长的人才进入政府担任要职,基本上形成了推行改革的指导思想及领导骨干,决定了日本今后发展的大方向。
3经济改革
在经济方面的改革中,地税改革是一项根本性的改革。在1873年宣布地税改革前,明治政府已经宣布了一些解放农业生产力的措施,如废除以往对种植作物品种的限制,废除关于土地买卖的禁令及允许农民从事其他职业等。1873年7月28日,政府发布《地税改革条例》规定:以耕地的法定价格作为全国统一的课税标准;地税的税率定为法定地价的3%,另征1%的附加税;地税一律用货币缴纳;法定纳税人是从国家领取土地执照而拥有土地所有权者。通过地税改革,确立了近代土地税制度,最后从法律上废除了幕藩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地税改革废除了种种封建限制,促进了日本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使日本农业开始走上资本主义近代化的发展道路,并使政府得到稳定的财政来源。
担任岩仓使团副使的大久保利通,回国后掌握了政府实际大权。他在1874年正式提出了《殖产兴业建白(议)书》,这个建议书到现在读起来,还让我们有很多很多的思考。它最精彩的几句是:“大凡国之强弱,系于人民之贫富,而人民之贫富系于物产之多寡。物产之多寡,虽依赖于人民致力工业与否,但寻其根源,又无不依赖政府官员诱导奖励之力”。最后它归结在哪里?归结在要政府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是真正的关键,而政府的作用恰恰又主要是在引导、倡导、鼓励、奖励日本各种各样的人来投资产业,兴办产业,这样一个“建白书”,的确影响了整整一代日本人。从此建议书的提出起,日本正式开始了殖产兴业的具体历史过程。
“殖产兴业”的具体方针,就是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各种政策手段和动用国库资金,加紧推行资本原始积累,并以国营军工企业为主导,按照西方的样板,大力扶植资本主义的发展。要殖产兴业,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为此,政府除进行地税改革而获取必要的巨额土地税收入之外,还实行货币金融政策,始而大量发行纸币,继而又提高税率、增收新税,采取金融政策,对人民进行双重的盘剥,还用发行公债的办法,筹集大量资金;对外则通过向亚洲近邻国家实行侵略掠夺,获取资金。
明治政府的殖产兴业政策在1868—1880年期间,主要是采取大力创办官营企业,由国家资本带头实行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方针。以1880年11月《处理官营企业条例》的颁布为标志,开始殖产兴业第二阶段(1880—1885)。这期间以大力扶植和保护私人资本主义发展为主。明治政府殖产兴业的具体措施,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1)废除各地关卡,培育和发展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铁路,发展航运、邮政、电报和电话等近代交通通讯事业。(2)接管幕府和各藩的工矿企业,加以改造和扩充,以形成国有的企业体系;大力创办各种称为“模范工厂”的新式近代企业。(3)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原有技术和工具;注意创办民品工业。(4)采用奖励、保护等多种方式,鼓励优质新产品和发明创新;举办交流会、博览会以推广先进技术。(5)推行“劝农”政策,引进西方农业技术、农牧业品种和经营管理制度;结合“士族授产”的“劝业”,使大批原封建武士从事农垦。(6)扶植与保护私人资本,促进私人企业发展。从1880年11月起,决定将军工、铸币、通讯、铁道、印刷等特殊部门以外的官营企业廉价处理给三井、三菱、川崎、古河等特权大资本家。(7)奖励国产,鼓励国货出口。明治政府自19世纪80年代起,立足本国实际,认为引进必须结合国情,西方经验不能照搬。明治时代,日本在发展近代资本主义、大力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广为延聘外国各行各业专家,很注意人才的引进,当时外国专家的薪金,可以高出日本领导人数倍;随着本国人才的培育成长,逐步减少以致停止了这种人才引进。派遣留学生出国,也很注意实用实惠,摈弃了盲目性。
殖产兴业政策的推行,促进了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政府的大力保护和扶植下,1886—1890年间,在日本出现了早期产业革命热潮。它几乎扩展到一切主要工业部门,特别是以纺织业为中心的轻工业部门发展异常迅猛。到甲午战争(1894—1895)前后,日本初步实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产业革命开始后,外贸亦急剧发展,外贸额在10年间几乎翻了两番,且以出超为主。
4教育及社会文化改革
明治政府实行资本主义改革的又一重要政策是“文明开化”。这一政策主要涉及文化教育改革及一系列社会文化改革。
明治政府成立伊始,首先整顿旧教育机构,1871年设文部省,掌握全国教育改革事务。1872年9月5日发布《学制》,正式开始有纲领、有计划地改革。在《公布学制之布告》中指出:“学问可称为立身之资本。”制定公布《学制》之目标是:“以期今后一般人民(华士族、农工商以及妇女),必使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
全国根据《学制》划分学区,设立大、中、小学及各类专业学校,教学内容焕然一新。另外,制定了有关留学生规则、学位制度,并允许私人办学等。1879年又迈出教育改革第二步,即制定47条《教育令》,废除学区制,将小学设置、管理权下放地方,学制缩短,教学内容简化。翌年又修改《教育令》,加强对教育的监管权,使就学率迅速提高,1883年达51%。1885年实行内阁制,森有礼首任文部大臣,他先后主持制定、公布了《帝国大学令》、《小学校令》、《中等学校令》和《师范学校令》等一系列教育法令,使教育改革进入确立近代教育体制的第三阶段。上述教育法令的推行,基本上确立了近代教育制度,教育普及率及中学、大学都有极迅速的发展,成果极为显著:迅速发展为世界教育普及率最高的国家。
明治政府在推行文明开化过程中,对社会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也给予关注。19世纪70—80年代,政府发布一系列文告和法令,实行各项社会改革,一方面废除了一些封建时代遗留的旧风俗习惯;另一方面宣传奖励以至移植西方人的生活方式,在衣、食、住、行方面推动“欧化”风潮,企图通过社会改革建立适应世界潮流和适合日本国情的近代文明体系。发布《断发脱刀令》,天皇带头剪发;发布采用阳历布告(改阴历1872年12月3日为阳历1873年元旦,并将一昼夜12时辰改为24小时)以及开展以洋房、西装、西餐为代表的生活方式的“欧化”运动。这些措施在城市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当然,在日本政府中也有人认为,日本同西方比是劣等国,不如搞“全盘西化”。社会上亦有人主张,日本应废日语而以英语为国语,甚至组织“人种改良会”,提倡与西洋人通婚以改良人种等肤浅庸俗的“文明开化观”,但终未成气候。
“文明开化”更重要的方面是开展资产阶级社会启蒙运动,传播西方启蒙思想。幕末时期成长起来的西学知识分子,是传播西方启蒙思想的先驱。明治六年(1873)成立的“明六社”,则是日本近代史上第一个合法的研究传播西方民主思想的学术团体,它既是文明开化政策的产物,也是文明开化的标志,在文明开化运动中起着先导作用。它的机关刊物《明六杂志》出版43期、发表论文百余篇,处处闪烁着“理性之光”,很受社会欢迎。此外,其社员在明六社活动期间,共出版著译20多部,介绍民主共和思想,贡献颇大。但在帝国政府公布《新闻条例》和《谗谤律》(1875)、实行《取缔演说令》(1878)和《集会条例》(1879)期间,《明六杂志》于1875年停刊,明六社亦同时宣告解散。日本知识界向右转,一大批启蒙先驱者和被誉为“理性之光”的传播者,纷纷沦为思想界的保守分子、倒退转向分子。但是,群众性的自由民权运动,在淘汰了老一辈民主主义者的同时,锻炼培育出了新一代民主主义者。
5政治改革
明治政府在使日本走上图强之路的过程中,始终重视牢牢掌握国家政治大权,通过各时期的政治改革,建立、巩固和强化中央集权制,最后确立了日本帝国的近代天皇制。
1868年4月6日,以天皇为首的明治新政府发布了具有政治纲领性的《五条誓约》。在6月11日,公布“政体书”,宣称“天下之权力皆归太政官”,并将“太政官之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使无偏重之患”。按此原则,天皇政权实行第一次“太政官制”。9月3日,天皇下诏改江户为东京。10月23日,改年号为“明冶”,取中国《易经》中“圣人南面听天下,向明而治”一句中的“向明而治”,并规定从此一代天皇只用一个年号。翌年4月,天皇赴东京,事实上迁都东京。
在此前后,以天皇睦仁为首、由改革派武士掌握实权的新政府,充分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不仅对经济、文教、军事进行破旧立新,而且对政治方面也不断进行全方位的资产阶级改革。在日本被称为“维新”。“维新”,取自中国《尚书》句:“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即变革之意,实际上是实行一系列资本主义改革。
1869年7月25日,明治天皇下诏接受各藩“奉还版籍”(版指领地、籍指户籍),任命藩主为藩知事,取消藩主、公卿等旧称,统称“华族”,一般武士则称为“士族、卒”。1871年8月29日,实行“废藩置县”,解除旧藩主、藩知事职务,建立了近代府县制度,最后取消封建领主的统治权。全国行政区划分为3府72县,由中央政府任命的府、县知事管理。此举建立和加强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政治体制。
天皇政权在1868—1878年间,镇压了20多起士族刺杀政府高级官员和暴乱的事件,如1874年以江藤新平为首的佐贺之乱和1877年以西乡隆盛为首的鹿儿岛士族叛乱。同时,更以残酷的手段镇压农民起义和暴动。
天皇政府在加强中央集权和发展资本主义的过程中,极力利用日本的封建遗制。在政治上神化天皇,树立其绝对权威;为培植特权阶层,将维新功臣及财阀亦列入“华族”;在意识形态上,宣扬皇道、神道、儒学,并引进德国唯心主义哲学。经过明治维新,日本从幕藩领主统治的封建国家逐渐转变为带封建性的资本主义国家。近代中央集权制建立和巩固后,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1890年开设帝国议会,从而确立了近代专制主义的君主立宪制,即日本近代天皇制。
日本政治改革是带有两面性的。日本明治宪法的制定也是一样。这里,还需对近代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的推动作用作简要叙述。
19世纪70—80年代,日本国内爆发了一场以要求开设国会、制定宪法、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和确立地方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全国规模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史称“自由民权运动”。这一运动在明治政府分化瓦解和镇压下失败了。但政府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强大压力下,于1881年亦被迫作出让步,许诺将以1890年为期开设国会,公布帝国宪法,同时着手立宪的准备工作。
第一,派伊藤博文为首的“宪法考察团”于1882年3月赴欧洲考察。伊藤博文一直主张以普鲁士和奥地利宪法为样板,故他直赴柏林和维也纳,向柏林大学法学家格拉斯特和维也纳大学法学家施泰因求教,历时一年多,学得了如何在立宪形式下保持君主统治大权的经验。他决心以“君权主义”色彩浓厚的普鲁士宪法为制定日本帝国宪法的楷模和蓝本。1883年3月,“宪法考察团”回国。
第二,设立华族制度,即日本的近代贵族制度。1884年颁布《华族令》,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制”,并定为世袭。原来的藩主、旧公卿及明治维新的功臣被授予爵位,成为“皇室的辅翼”,日后成为牵制、抗衡众议院的贵族院基础。
第三,确定“皇室的财产”。1882年2月,岩仓具视建议,为制定宪法,必先巩固皇室基础。他主张“使皇室财产之殷实达到和全部国民财产没有多大差别的程度”,以便将来一旦政府预算案被国会否决时,可由皇室财产支付官吏的薪俸和陆海军经费。于是,不断用划拨、移交、接管、编入等手段和名义扩大皇室土地、工矿企业及财产。在1889年宪法颁布时,天皇已成为日本最大的地主和最大的资本家。
第四,实行内阁制。1885年12月废除原来的太政官制,效仿西方资产阶级内阁制,建立了责任内阁。由总理大臣和外务、内务、大藏、陆军、海军、司法、文部、农商务、递信等9省大臣以及书记长官、法制长官组成,直接隶属于天皇。第一届内阁由伊藤博文任总理大臣。在实行内阁制时,1887年政府制定《文官任用令》,1888年还制定了新的市制和町村制,实行所谓市、町、村的地方自治制度。
在完成这些准备工作后,帝国政府开始起草宪法草案。1886年秋,以伊藤博文为首,井上毅、伊东巳代治、金子坚太郎等4人开始秘密起草宪法,并听取法律顾问、德国法律学家雷斯莱尔和莫塞的意见。1887年5月完成第一稿,又进一步加工修改完成第二、三、四稿,1888年4月最后修改定稿,送交天皇审阅,同时由枢密院审议、通过。枢密院是天皇的最高咨询机关,设立于1888年4月,也是为审议宪法草案而产生的机构。伊藤博文辞去总理大臣职务,就任枢密院议长,召集顾问官和内阁大臣,从6月18日起,在天皇亲临之下,秘密审议宪法草案,到1889年1月31日审议完毕。其间经过若干字句上修改变动后,定名为《大日本帝国宪法》。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将《大日本帝国宪法》(以下简称《帝国宪法》)作为钦定宪法予以颁布。2月11日,是神武天皇(传说中的第一代天皇)即位纪念日(称纪元节)。该日,天皇在新落成的宫殿召集群臣,宣读颁布宪法的《告文》和《敕语》后,将宪法文本“御赐”给第二届内阁总理大臣黑田清隆。帝国政府同时公布《皇室典范》、《贵族院令》、《议院法》和《众议院议员选举法》等法律。仪式结束后,举行阅兵式,召开盛大宴会,并宣布大赦政治犯,为西乡隆盛恢复名誉等。
《帝国宪法》的颁行,是日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标志着近代天皇制的确立。
《帝国宪法》共7章76条。第1章关于天皇的规定共17条,是宪法的中心,其核心是“天皇主权论”。其中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集一切国家大权于一身,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但就其权限和实际的政治作用看,天皇又毕竟不同于封建时代的专制君主。一是宪法规定天皇必须“依本宪法各条之规定”行使统治权,而宪法各有关规定又限制了天皇在政治生活中独立地发挥作用;二是根据明治初年以来形成的惯例及实施宪法后的历史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除极个别例外,天皇不直接干预国政。《帝国宪法》关于天皇权力的规定在实施时成了“无答责制”,天皇对臣属的国务汇报只听不答,后果与责任由臣属承担。第2章关于臣民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共15条。第3章关于帝国议会的规定共22条。第4章关于国务大臣和枢密顾问的规定共2条。第5章关于司法的规定共5条,规定以天皇之名义施行法律。第6章关于财会规定共11条,规定国家预算需经议会同意等。第7章为4条补则,规定宪法修改程序及办法。
《帝国宪法》所规定的日本近代天皇制,是藩阀专制的继续和发展。其本质是借“天皇大权”之名,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由极少数军阀、官僚、贵族实行寡头专制。这种政治体制当然少有民主成分,但毕竟是东亚第一部近代宪法,而且是当时亚洲唯一颁行的资产阶级宪法,这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有其深远的意义。
除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外,1882年日本曾实施《刑法》和《治罪法》,1890年废止《治罪法》代之以《法院组织法》、《行政审判法》、《刑事诉讼法》,1891年颁布《民事诉讼法》。19世纪70年代初曾着手制定民法,后因发生“民法论争”,新的民法制定后拖至1898年才全部实施。《商法》实施于1899年。至19世纪末,帝国政府基本建立起成体系的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1890年11月29日是日本第一届议会开幕之日。自此日起,钦定的帝国宪法正式实施。日本式的君主立宪体制——近代天皇制从此正式确立。
6军事改革
在日本帝国政府实行资本主义改革中,“富国强兵”是其三大政策之一。其主要措施就是改革旧的封建军制。1873年颁布《征兵令》,建立近代的常备军并不断扩充。与此同时,还于1874年建立了近代的警察制度。日本建立的近代常备军,不称国防军而称“皇军”,强调其效忠天皇。日本大量引进欧美的一些先进军事制度和建设大量近代军事设施。其海军主要是学的英国,其陆军主要学德国。很快使日本的装备、指挥和战斗力得到极大的加强和提高,居于亚洲第一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在精神和思想方面,强化军队和军人的忠君意识。1878年以陆军卿山县有朋名义发布的《军人训诫》,就要求军人必须把天皇当做神来崇拜,向军人灌输绝对尊崇天皇的思想;还特别提倡封建的“武士道”精神,宣扬军人精神的根本在于“忠诚”、“勇敢”、“服从”。1881年建立了宪兵制度,1882年又以天皇名义发布《军人敕谕》,再度重申军人应绝对遵守“武士道”的忠节、“武勇”、“礼仪”等。
综观近百年日本图强之路,概括地说,日本的成功之处表现在各个方面:在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方面,明治政府通过艰苦的修改条约谈判和不懈的斗争,终于废除了与西方列强签订的全部不平等条约,发展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强国。在经济方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获得巨大发展,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工业化,农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也逐渐实现了现代化。在政治方面,1889年就已开始建立近代代议制度,颁布了明治宪法,也曾有过自由民权运动、大正民主运动和昭和民主运动三次民主高潮的兴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制定了新宪法,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思想启蒙方面,明治初期即开展了启蒙运动,经过文明开化,大学西方,取得了很大成绩。在文化教育方面,经过明治政府的大力提倡和日本民间的长期努力,较早较快地普及了国民小学教育,对推进现代化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二、日本图强成功的经验
日本正是通过明治维新的成功,迅速发展为世界级的强国。日本图强成功的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五点:
第一,推翻幕府封建统治后,掌握政权的明治政府提出了明确的图强总纲领、总目标。这就是明治天皇于1868年4月6日发布的《宣扬国威宸翰》(御笔信)所提出的“雄飞海外论”:“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1871年7月在《废藩置县诏书》中概括为要建成“与各国对峙”的强大国家。这是在明治维新伊始就确定的国家总纲领和最高目标。为达此目的,明治天皇在1868年4月6日,率领群臣百官、诸侯到京都的紫宸殿,向天神地祇、列祖列宗宣誓。其誓言即著名的“五条誓约”:“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大展经纶;公卿与武家同心,以至于庶民,须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破旧来之陋习,立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对日本图强总目标和五条誓约,我们有很多批评它的理由,但是应该看到恰恰是这些,明确提出和制定了日本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大政方针,这个方针值得我们现在很好地理解。它洋溢着积极进取的精神和迎接对应西方列强侵略和挑战的一种勃勃的生机。这是日本明治维新的总政策和大的出发点,没有这样一个总的能够动员、笼络住全体日本人(上下,君民,原来旧的一些公卿和新的农工商人员)的口号、信念和方针、政策,那是很难动员日本全民族一起来为之努力奋斗的,也不大可能会实现其强国之梦的。而且也应该承认,“海外雄飞论”、“与各国对峙”的国家发展总目标和基本国策,在当时具有捍卫国家主权和独立,摆脱面临西方列强侵略所造成的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民族危机,以跻身世界强国的某些合理性、正当性。而作为明治维新总方针和政治纲领的“五条誓约”,则不仅提出了内政建设的方针,也明确了与国际接轨,对外开放的大方向。在当时,也具有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改革封建归制;开国进取,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和文明的积极意义。
第二,日本明治政府制定和贯彻执行了其基本国策、大政方针和具体政策及持续进行一系列改革,而以改革促发展是可取的、正确的。“三大政策”及进行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军事改革,虽然这些也都存在不少问题,但基本上是切实的,是符合日本国情的。明治政府抓紧进行了持续达二十多年的各项改革;对外坚持开国进取,面向世界,努力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各项先进科学技术,并经过吸收、消化,使之日本化。虽曾遭受许多挫折,却能及时总结、改正。如曾在1868至19世纪80年代“文明开化”时期,一时间提倡“全盘欧化”,完全否定和排斥日本优秀的文化传统,19世纪80年代的“鹿鸣馆时代”就是极端“欧化”的典型,但不到20年,欧化风潮就基本平息,代之而起的是日本民族主义和国粹主义之风大盛,一时开展了保存国粹运动。这种欧化与复古回归的交替,在日本曾多次进行。又如,进行农业改革时,盲目引进、购置各种西方大型农机具,大搞大农经济,结果在少平原多丘陵的日本基本行不通。但日本很快仿制了适合日本小块耕地的各种小型农机具,并总结了日本老农的丰富经验,制订成《明治农法》,组织培训,在全国推广,从而使日本农业在19世纪末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第三,明治政府重视和抓住关键,进行制度建设。日本不仅持续进行各领域的体制改革,而且特别重视各方面、各领域的制度制订。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军事外交制度等均全方位地全面制订,在各领域均严格推行制度化。如外交领域的谈判制度,农业方面甚至制订了农业教育制度,教育方面制订了一系列学校制度及留学生制度等。制度化、规范化后,使国家各部门的工作有序进行,不至于只依某个长官意志执行。基本上可以说,日本的制度建设是使其迅速崛起成为大国的坚实基础和制度保证。
第四,在贯彻执行和落实政策、措施时,特别注意细节,精密计划做每件事的具体办法,权衡利弊,然后认真地去落实。日本似乎并没有制订过五年或十年发展规划,只是它对每个具体问题都精心地扎扎实实、切切实实地去贯彻执行,认真解决。日本曾有许多战略性的根本失误,但在具体细节上却往往是极为完善几乎是近于完美的。这反映在图强之路中的各领域、各方面。
第五,在重视新时代意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调动其积极性方面也有许多可取的、有实效的经验。日本政府敢于重用有勇气迎接内外挑战的人才。这种人才,不仅是皇族、华族和精英层,而且包括底层平民;不仅是支持明治政府的,而且包括曾拼死反对明治政府的人。仅举比较著名的两个事例。一是榎本武扬,他是顽固支持德川幕府的海军副总裁,一直与明治新政府武装抗拒到最后。政府军参谋黑田清隆(后出任第二届日本总理大臣)再三劝他投降,他均坚决拒绝。但是在拒绝信中写了简短的附言:“我在荷兰留学时研究的《海律全书》,是关于国际法的独一无二的著作,将它焚于战火太可惜了,希望送给黑田参谋”。他退守到北海道五棱廓最后一个阵地,依然拼死顽抗。最后在政府军猛攻下,为了不使跟随他顽抗的800名官兵送死,决定自杀以换取官兵生命。被部下强行制止后终于束手被俘,成为新政权的阶下囚。黑田清隆非常赏识他的为人和才能,对送《海律全书》之事感叹道:“死到临头,还把对国家将来有用的书送给敌将,真是令人钦佩”!榎本武扬这样的明治政府死敌在1872年出狱后,不久就受到政府重用,出任了驻俄国大使并授海军中将军衔(当时是日本海军中唯一的将官)。1874年在俄国谈判北部领土问题,经过顽强努力,于1875年签订了著名的“千岛桦太交换条约”。1880年出任海军卿(部长)、后历任农商务、文部、外务大臣等职,是著名的政治家、外交家。他为开发北海道,修改日本与列强所订不平等条约,维护日本主权,扩大和加强日本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对日本在图强之路上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方面,都起了重要的作用。另一个例子则是与伊藤博文一起威迫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的陆奥宗光,他曾在1877年西乡隆盛发动反政府的武士叛乱时,密谋策划响应。西乡隆盛兵败自杀,陆奥宗光也被下狱监禁。但到1882年被特赦后,1883年就在外交界出仕,1888年任驻美国特命全权公使,后历任农商务大臣、外务大臣,成为效忠明治政府和天皇的重要外交家
三、图强之路走入歧途
日本图强之路的历史,也是个悲喜剧。在叙述日本建成世界级大国之时,不能不阐述其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最后招致灭顶之灾的过程及其惨痛的教训。
“大日本帝国”,其亡更速。日本的强国之路,也是从明治维新起就具有两重性的。前述其成功经验的第一条中所列争雄世界的“与各国对峙”、“开拓万里波涛、宣扬国威于四方”等,就已蕴含了对外扩张、侵略的另一层意思。
随着日本迅速发展、修改了与列强的不平等条约后,日本的国家战略便演变成追求东亚霸权甚至狂妄地企图在亚洲及世界称霸了。“三大政策”中的“富国强兵”,以及军事方面的军制改革等,也成为扩张侵略的准备和条件了。
当日本逐渐强大后,日本帝国的侵略,打破了东方各国人士学习日本的迷梦。成为“世界一等国”、“世界五大强国之一”的新兴日本帝国,不仅与西方列强为伍,欺凌压迫东方弱小邻邦,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跃登“东洋霸主”地位后,竟炮制和抛出建立囊括亚洲、澳洲及太平洋诸岛的殖民大帝国的“大东亚共荣圈”的狂妄计划,其侵略铁蹄践踏了东亚、东南亚各国,更妄图与德、意法西斯分霸全世界。曾几何时,骄横一世、不断膨胀的“大日本帝国”,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的沉重打击下,终于在1945年8月迅速崩溃败亡,“又像彗星那样消失了”。
日本崛起后,为何会穷兵黩武,走上军国主义与法西斯道路呢?
1深远的历史文化源流
就日本来说,近代军国主义,渊源于古代中世纪的日本武士、武家当政及武士道精神。日本武士产生于8、9世纪,并随着封建经济发展和阶级关系变化,于11世纪开始登上政治舞台。以1192年武士集团首领源赖朝被大权旁落的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建立镰仓幕府(在镰仓地区建立的大将军府)为标志,武士阶级掌握了从地方到中央的国家各级政权。镰仓幕府是日本第一个武家当政的政权,从此,专事征战杀伐的武士阶级成为统治阶级,武士集团首领掌控国家最高权力达676年。1336年足利尊氏建立的室町幕府为第二个武家政权,而德川家康于1603年建立的江户幕府则是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武家政权。日本的武士阶级以作战杀伐为职业,成为古代中世纪的军国主义的鼓吹者,也自然是军国主义体制和政策的制定者和推行者。日本武士阶级还在长达近700年的幕府时代,逐渐发展和形成了武士道。武士道,即武士精神,它既是武士的人生观、世界观,又是武士应尽义务和职责等封建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它导源于神道、佛教、儒学的日本武士道,经历了江户时代的新型武士道和“明治维新”后转化为近代军人精神的武士道三大阶段,成为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军国主义对外侵略思想亦可谓“源远流长”。早在日本古代,就已有关于神功皇后的神话传说,即传说她于公元210年征讨新罗(朝鲜南部古国),三次用兵大获全胜。这是日本最早的对外征战的传说,后来统治者均大肆宣扬神功皇后开疆拓土之战功,推崇有加。
到16世纪末,日本实际统治者丰臣秀吉首次提出征讨朝鲜、进占中国、印度,称霸亚洲的狂妄计划,并于1592年、1596年两次出兵侵朝,利令智昏地声称,朝鲜京城已被攻陷,自己“将直捣大明国”,让其养子丰臣秀次准备迁都北京,北京“城周围十国(县),可贡圣上(天皇)御用”,“周围百国归你秀次领有”,自己则“居守宁波府”,因其“近天竺(印度)”,以便“占领天竺”。丰臣秀吉的扩张思想和侵略野心之大,集日本统治者之大成,达到空前程度。丰臣侵略军在中朝联军打击下节节败退,被迫撤军,丰臣秀吉亦悲凄地呜呼离世,临终前忽张目嘱曰:“勿使我十万兵为海外鬼!”言毕而死。
丰臣秀吉之后,日本的统治者及许多思想家,不断鼓吹其计划、宣扬其思想,致使日本对外侵略思想在300多年间延绵不绝且日益猖獗。从18世纪80—90年代起,力倡“海防论”、“开国论”、“海外雄飞论”及“攘夷论”的日本经世学家及维新运动的先驱者们,如林子平、本多利明、佐藤信渊、藤田幽谷、会泽安、吉田松阴等代表性人物,都大肆鼓吹对外扩张思想,特别是“明治维新的先驱思想家”吉田松阴,公开提出:失之于欧美,补偿于满鲜(中国东北与朝鲜)的战略,对明治领导人影响极大。这些成为近代日本军国主义重要的思想来源。
2主要成因
至于近代日本军国主义形成、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明治维新”这场日本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的不彻底性。政治上掌握统治大权的多是封建武士出身者,武士道精神被继承和发展,成为维新领导人向日本国民,特别是向军队和学生灌输的伦理规范,在《军人敕语》和《教育敕语》中浸满了武士道精神,成为日本鼓吹军国主义和推行军国主义教育的集中代表。旧武士等级不复存在,一批资产阶级化的“新武士”(士族)活跃在各领域且是主导力量。1871年时,中央9省(部)官吏87%是士族,至1880年时,中央及地方官吏的74%仍是士族。统治集团中的骨干多是武士出身者,最著名的“维新三杰”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以及垄断日本政权近50年的伊藤博文、山县有朋、松方正义等均为旧武士出身。到大正时代的首相原敬、加藤高明,昭和时代军部法西斯魁首东条英机、宇垣一成,板垣征四郎等也都是士族出身。士族及士族出身者极自然地成为推动日本军国主义产生发展的主要社会力量。在经济原因方面,由于地税改革和士族授产等改革,使农村土地制度(寄生地主制)留有浓厚封建残余,家村成为“国内殖民地”,因而国内市场狭小。又使大批士族无法生存而对明治政权不满,统治阶级则以对外侵略扩张将心怀不满的农民、士族的不满情绪引向海外征战,使他们成为军国日本的基本社会力量。
二是日本资本主义起步晚,却迅速发展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日本实现民族独立,摆脱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危机,是以对东北亚弱小邻国进行领土扩张和武装侵略为重要手段的。正是将自己迅速转化为压迫民族才迎来了日本的迅速崛起。
故除具有早期资本主义对外侵略扩张的典型外,更具有军国日本的特点。明治政府推行“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三大政策,富国强兵是主体,是诸政策之首。近代日本发展走的是“强兵富国”之路。“强兵富国”路线的推行,使日本工业化的实现即产业革命的完成均与侵略中、朝的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紧密相联。待日本急速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更与侵略战争捆在一起,日本军事封建帝国主义的本质和特点,使日本被纳入军事、战争轨道,进入从战争走向更大战争的恶性循环之中。
三是日本国内外均无制约和阻遏军国主义发展的形势和力量。日本国内曾有三次民主运动高潮,即自由民权运动、大正民主运动和护宪三派斗争、反法西斯斗争,但均遭失败;日本对外侵略时,屡屡冒险却均较轻易得手,更刺激其向军国主义道路迅跑。
3形成发展的过程
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发展是与日本崛起同步的。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第一阶段是孕育形成阶段,大体上是从1868年明治政府成立起至西南战争结束的1877年。这是日本开始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的十年。明治政府上台伊始便确定了“与各国对峙”的目标。天皇在1868年发表的《宸翰》(御笔信)中宣布要“开拓万里波涛,宣布国威于四方”。1871—1873年日本岩仓具视使节团(48人及59位留学生)出访欧美12国,历时20个月,完全接受了西方列强“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的理论观念,为日本军国主义奠定了思想基础。日本“富国强兵”政策的主要措施就是尽力建立和扩充军队。1871年组建了保卫天皇的名为“亲兵”的近卫军。同时开始创建近代陆军。1873年颁布《征兵令》,建立了常备军“皇军”并迅速扩大,并强调其效忠天皇。不久也由接收幕府和各藩军舰组建扩充了海军。1874年建立了近代警察制度,其头目大警视川路利良甚至表示希望“日本被称为警察国家”。从1873年年底起,明治政府颁行了统一的监狱制度,建立起密布全国的庞大的监狱网。
明治政府成立不久便凭借其军事力量开始对亚洲弱小国家进行武装侵略。1874年就发动对中国台湾的侵略战争,1875年又挑起侵略朝鲜的“江华岛事件”,并于1876年逼迫朝鲜签订了不平等的《江华条约》。
在这10年中,日本确立和巩固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政府,建立起军国主义的经济基础,建立了军国主义的武装和警察、监狱,并开始对外实行侵略扩张,标志日本近代军国主义初步形成了。
第二阶段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体制完全确立阶段。大体上是从陆军卿(国防部长)山县有朋发布《军人训诫》和《参谋本部条例》的1878年至签订《日英新通商航海条约》,发动侵中、侵朝的甲午战争的1894年。其间,1881年建立宪兵制度并发布《军人敕谕》,1889年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1890年发布《教育敕谕》,1893年军部的形成等均为其路标。日本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思想各领域确立起军国主义体制。
第三阶段是发展与演变阶段。大体上是从甲午战争后的1895年至法西斯军国主义确立的1936年或直到其败亡的1945年。日本近代军国主义确立后就不断地从战争走向战争,几乎是每五年就对外用兵一次,直至其彻底败亡。1936年的“二·二六”政变标志着法西斯上台,则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的极端表现形式。法西斯主义确立,则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最高形态。
4穷兵黩武的特点及危害
日本军国主义就是侵略战争,而其发动的侵略战争又具有其特点。一是军国主义无义战。军国主义发动和参加的一系列战争无一例外地全都是侵略战争。二是日本军国主义发动战争均带有疯狂的冒险性,即是所谓“以国运相赌”的赌徒。三是野蛮性。甲午战争时所进行震惊世界、惨绝人寰的旅顺大屠杀和侵华战争时的 南京大屠杀即是其集中代表。四是掠夺性。每次侵略战争均大肆掠夺,还逼迫弱小国家割地赔款,日本军国主义是贪得无厌的掠夺者。如甲午战争后,迫使中国赔款2亿3000万两白银,相当于日本国库收入的四倍半。日本仅这一次从中国掠夺的战争横财,使日本“在朝在野的人,都认为是无尽的财富”。日本“各方面都因此实行大大的扩张了”(日本首相井上馨语)。五是欺骗性。日本军国主义总是对外进行欺骗宣传。其狡诈性及颠倒黑白手法可谓登峰造极。
日本军国主义虽可得逞于一时,但其最终失败是必然的。毛泽东指出,从根本上说日本战争的退步性和野蛮性是日本战争必然失败的主要根据。
日本军国主义不仅危害世界和亚洲,特别是对中国、朝鲜人民犯下了无数罪行,也使日本帝国败亡,招灭顶之灾,日本人民蒙受苦难,危害深重。
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日军攻城略地,铁蹄践踏了我国半壁河山,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累累罪行:凶残屠杀,从上海、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直到南京,使我70万同胞血染长江;烧杀劫掠,蹂躏沦陷区数万万同胞;丧尽天良,实行毒气战和细菌战;无视国际法规,对我和平城市狂轰滥炸;在抗日根据地,实行灭绝人性的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暴虐坑杀,制造80多个“万人坑”;实施“猎兔作战”,抓捕中国劳工42万人到日本服苦役,伤亡逾14万人;恶魔淫暴,强奸凌辱数百万中国妇女,违反人道和国际法,强迫20万中国妇女做“ 慰安妇”,供日军群体蹂躏;等等。在侵华战争的15年间,日本给中国造成了无比巨大的损失:中国军民伤亡3500万人,其中死亡2000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000亿美元,间接经济损失达5000亿美元(按当时币值,约为现值的1/2000)。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的破坏最大、占地最广,确实创深痛巨,使我民族在物质上、精神上受到最为严重的伤害,对中国社会的发展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历史命运。
日本帝国从1875年挑起侵略朝鲜的“江华岛事件”后,进而于1876年迫使朝鲜签订了不平等的《江华条约》,加紧对朝鲜进行扩张侵略,最后于1910年公然吞并了朝鲜。此后对朝鲜进行了35年残暴的统治、压榨和剥削。
日本在太平洋战争期间,菲律宾人民战死和被屠杀者达111万多人,损失财产80多亿美元;越南人民仅1944—1945年一年即被饿死200万人;印度尼西亚被抓走的劳工就死亡约200万人;在泰国和缅甸,仅强制修筑泰缅铁路(被称为死亡铁路)的暴行一项,就死亡战俘12万人,劳工约25万人;在马来西亚被日军屠杀者超过10万人。
日军的罪恶暴行,是人类史上罕见的,是令人发指的。
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也给日本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战费560多亿美元,平均每个日本人承担650多美元;动员兵力730万人,平均每户有一人当兵;日本军民伤亡310万人。
在战争后期,日本首都东京80%以上住宅被炸毁,仅1945年3月10日一天空袭就被炸死15万人以上,除京都、奈良外,几乎所有的日本城市均被空袭,到处是一片废墟。尤其是美国于1945年8月6日、9日在广岛和长崎投下两颗原子弹,一瞬间,几十万居民惨遭伤亡,造成人类史上空前悲惨的情景。
由于日本军国主义的对外侵略战争,使日本国民经济全面崩溃。日本经济学家的共同结论是:日本经济倒退了25年!
战争更使日本人精神创伤深重,可以说已是“精神全面崩溃”了。对天皇神话、对日军不可战胜的神话,日本人曾是坚信不移的,但在战败投降后,一时间都破灭了。人们思想极为混乱,传统道德观念均被破坏。至今还有些日本人一直受到“战争梦魇”的纠缠而寝食难安。
四、日本帝国败亡的教训
日本的图强之路,虽一时受益于对外侵略扩张战争,但日本帝国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中受到痛击,最后败降,招致灭顶之灾。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曾被美国占领,丧失了国家和民族的独立,教训何等惨痛。现将日本帝国败亡的教训归纳为五点。
第一,日本帝国制定的基本国策、总目标、总纲领和总政策中已埋下了祸根。“与各国对峙”、“宣扬国威于四方”等国家战略目标,也表明了对外扩张的野心;特别是在迅速崛起的过程中:在1874年便出兵侵略中国台湾,在1876年便把不平等条约(《江华条约》)强加给朝鲜,更在1879年吞并了“两属”的独立王国琉球,划入日本版图称为冲绳县。实践着吉田松阴的“失之于西方,补偿于满鲜(中国东北和朝鲜)”的思想主张。在维护日本国家独立自主,修订不平等条约的过程中,特别是改约后,便仿效西方,与列强为伍,不断挑起侵略战争,把不平等条约强加给弱小邻国。在1894年7月16日与英国修改不平等条约成功,订立日英新约后,次日就召开御前大本营会议,决定了挑起甲午战争的部署,九天后的7月25日,即发动了侵朝侵华的甲午战争。并于1895年4月17日迫使中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
总之,“与各国对峙”等口号也在一开始、后来则越发成为军国主义不断发动侵略战争的动因和行动口号了,对外侵略扩张和追求霸权演变成了日本的国家战略。国家战略的这一根本性错误,是日本帝国败亡的根本原因,也是最重要的教训。
第二,走上军国主义道路是造成日本帝国最后败亡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日本招致灭顶之灾的必然。总结其教训,就是只有根除日本军国主义产生、形成发展的几个成因,才能避免和防止军国主义滋生、发展:一是进行彻底的全面改革,防止改革的半途而废和不彻底,补上政治民主化的缺失;二是正确对待和处理好历史传统,特别是剔除、抛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如对外扩张侵略的传统思想及武士当政、以军事立国等。走军国主义道路,最后必然失败。这是日本图强之路留给日本及全世界各国的历史教训。
第三,推行以“强兵富国”为主导的政策,是日本帝国败亡的又一重要原因。一味强兵、发展军事,最后不能富国而只能败国、亡国。
“明治维新”基本政策“三大政策”中的“富国强兵”,在日本图强过程中逐渐转变成“强兵富国”政策。日本军国主义之父山县有朋(日本军政巨头,多次任总理大臣,授元帅刀)在1880年11月给天皇的奏文中曾明确说道:“兵强,国民志气始可旺,国民自由始可言,国民权力始可论,交际平行始可保,互市始可制,国民劳力始可积,然后国民之富贵始可守”,“兵之多寡”重于“国之贫富”,强兵、扩充军备乃“燃眉之急”。推行强兵富国政策的逻辑发展,就是更具体化为日本帝国提出的所谓“大陆政策”,即从侵略朝鲜和中国的台湾、东北入手,进而侵占全中国,最后侵略东南亚,称霸亚洲的武装侵略政策。正是推行这一错误的政策,使日本帝国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不断地从战争走向更大的战争,终招致彻底崩溃,这是何等深刻的教训。
第四,妄图以对外侵略战争实现强国梦,只能是迷梦的破灭。明治初期图强之时,是以改革促发展,而从明治中后期开始已转变为以战争促发展了。日本帝国的发展,其工业化的实现、产业革命的进行和完成均是与侵略中国、朝鲜的甲午战争、日俄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导致日本国民经济,直至整个国家的发展均被纳入了军事、战争的轨道,成为又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战争——经济军事化、国家发展强大——更大的战争——经济更加军事化、国家更发展强大,直至发展为强大的军国日本——直至发动侵华战争和挑起太平洋战争……这部战争机器不停地运转,只有到国民经济和军国日本彻底崩溃才被迫停止下来。以战争促发展只能使日本帝国彻底崩溃,教训是极为深重的。
第五,日本帝国崇尚、迷信“弱肉强食”、“强权即公理”的信条,终于自食其果,招致灭顶之灾。在走上国际社会,与国际接轨时,日本派出了访问欧美的岩仓使团。使团在考察德国兴起发展和强大原因时,于1873年3月15日拜会了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向他请教小国如何富强之道。俾斯麦说:“方今世界各国,虽皆声称以亲睦礼仪相交往,然此全系表面文章,实乃强弱相凌、大小相侮……彼之所谓公法虽号称保全列国权利之典章,然而一旦大国争夺利益之时,若与己有利,则依据公法,毫不变动;若与己不利,则翻然诉诸武力,固无常规也。小国孜孜省顾条文与公理,不赶越雷池一步,以期尽力保全自主之权,然遭其簸弄凌侮之政略,则每每几乎不能自立。是以(普鲁士德国)慷慨激奋,一度振兴国力,欲成为以国与国对等之权实施外交之国。乃振奋爱国心,积数十载,遂至近年始达成所望。”俾斯麦这番“强权即公理”的话,“极大冲击”了岩仓使团。大久保利通对俾斯麦佩服得五体投地,称其为“誉满全球的俾斯麦大先生”,认为“治理新国家必须像他那样。”回国后,大久保利通掌握日本国家大权后,确实照俾斯麦所言而行,亦被称为“日本的俾斯麦”、“铁血宰相”。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更进而提出脱亚入欧战略主张。这些对日本帝国与列强为伍,欺凌、侵略弱小国家的实践影响很大。直至日本走向了法西斯,与德国法西斯妄图分霸世界,终于在世界各国反法西斯力量的抗击下,最后败亡。这一教训也是何等深刻啊。
“让历史照亮未来”,回望日本图强之路走入歧途,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穷兵黩武而招致灭顶之灾的过程和惨重后果,总结其沉重的教训,是为了现在和未来的和平与发展。只有正视历史,才能正确把握未来,而如果歪曲或否认历史,必将误导未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62年的历程也充分说明和平发展才是图强的正道。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民主改革为起点,才使日本如“火中凤凰再生”一样,重新崛起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以改革促发展,则能真发展;以战争促发展,则发展终将失败。“聆听历史是一种智慧”,我们期望和相信聪慧勤奋的日本人民总结历史教训,不再允许日本重蹈历史覆辙,真正无愧于毛泽东的称誉:“日本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毛泽东文集》,第八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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