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5分)
材料一
明初仿照元代,依旧设立中书省、御史台并列作为最高行政机关和监察机关。后来由于胡惟庸一案,明太祖取消中书省,废除宰相制度,御史台改为督察院。至此,督察院直接督察六部,督察员内部除左右都御史外,还有一百余位督察御史,督察御史不仅可弹劾中央官僚,也可监察地方。明朝在行政系统内部又设置六科给事中,分别对应六部,可对六部任何往来文书进行批驳弹劾,六科给事中和督察御史并称为
“言官
”。另外,明代设立东厂和锦衣卫,两机关作为皇帝的特务机关,依照皇帝诏令可通过秘密逮捕、私自刑讯来惩处所有官僚。
——摘编自邰相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概述》
材料二
1907年光绪皇帝下达圣谕:
“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中央资政院对行政部门具有监察权。资政院可向有关的行政部门提出质疑,并且有权得到答复。如果有大臣侵夺资政院的权限,资政院可以请皇帝来裁夺。各省咨议局为各省议会筹备机构,对地方上的行政事务有一定的监督权。
——摘编自卞新龙、罗秋《试论清末民初监察制度的变革及其影响》
材料三
2016年以来,中央积极部署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北京、山西、浙江三个省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设立国家监察委,将逐步实现从以前行政系统内部监察机构的行政监察到独立的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的国家监察的转变,体现了我国监察理念的进一步发展。
——摘编自姬亚平、吉亮亮《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制度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要评价古代监察制度。(13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清末监察制度变革的背景。(6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意义。(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