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时间
职能
1725年
民政、防务
1825年
民政、防务、财政(海关)
1843年
民政、防务、财政(海关)、外交(夷务)
1865年
民政、防务、财政(海关)、外交(洋务)、现代化项目
文件
成果
1215年
《大宪章》
规定非经贵族会议的决定,不得征收额外税金。
1628年
《权利请愿书》
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强行征税和借债。
1641年
《三年法案》
议会三年一届,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强行解散议会或休会
退群时间
国际组织/协定
2017年1月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2017年6月1日
《巴黎协定》
2017年10月12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2017年12月
《全球性难民和移民协议》
2018年5月8日
伊朗核协议
2018年10月3日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附属之一的关于国际法院管辖的附加议定
2018年10月17日
万国邮政联盟
二、材料阅读
项目
内容摘编
考试科目
隋代贡举科目大概有秀才、进士、俊士、明经四科。唐太宗之后,又有很大发展。唐武则天前后,增加了五经、三经及学究—经,创立了殿试和武举。
应举人资格
唐代曾规定,“如迹涉疏狂,兼亏礼教,或曾为官司科罚……不得申送入”;宋代曾“犯刑责,不孝不悌、为害乡里”等不得应举。
唐以前均规定“工商不得入仕”;唐后期规定工商业者改业三年之后可以入仕;宋代规定“如工商杂类人内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
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宋代采取封弥制,亦称糊名法,是将试卷上的举人姓名、年甲、三代、乡贯等密封或去掉,代之以字号,以防考试官在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
——摘编自《论中国的科举制度对近代西方文官考试制度形成的影响》
三、开放性试题
春秋
齐国“相地而衰征”,按照土地多少和土质好环征收赋税;鲁国“初税亩”,规定按土地田亩面积实数征税。
西汉
汉初,田租为十五税一,统治者多次减免田租,奖励农耕,减轻自耕农的负担。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初唐
在均田制的基础之上,实行租庸调法。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作“庸”。
宋朝
王安石实行募役法,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意服役的人户,收取免钱役,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
明朝
“一条鞭法”,把田赋与各种杂税合而为一,计亩征银。
清朝
雍正实行“摊丁入亩”,把替代徭役的丁银摊入田亩,与田赋一体征收,废除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
四、材料阅读
——摘编自钱乘旦《思考中的历史:当代史学视野下的现代社会转型》
——高中历史教材《辛亥革命》
——摘编自陈天绶《初学集》
——苏格《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外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