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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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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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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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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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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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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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互助小组暂行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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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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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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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生产互助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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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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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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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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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减租减息,保障农民的人权、地权、财权等,改善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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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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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争取工业品全部自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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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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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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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边区内的地主商人创办工业,欢迎边区外的工商者来边区投资发展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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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实业投资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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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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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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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经营工业、运输业者,三年免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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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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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禁止粮食出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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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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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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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边区粮食外流和顽、敌对边区粮食生产的破坏和封锁,保证边区的粮食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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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贸易局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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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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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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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的贸易政策,是在抗日的战时条件下,有计划地调剂对边区之外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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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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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抗日根据地合作社暂行条例示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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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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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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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抗日根据地政府要在税收、贷款政策上对合作社予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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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农贷的基本任务和目前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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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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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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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本和农业结合是边区金融的中心任务,农贷发放是为了增加粮棉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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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员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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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人民生产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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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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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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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运动具有特殊成绩者均呈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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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劳动英雄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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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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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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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华边区各专员调查历年来农业生产中的劳动英雄并呈请政府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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