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的典籍中,
“外洋
”通常有两个含义:一是指纳入清朝行政管辖的一条带状海洋区域;一是指外国。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晚清“外洋”词义嬗变的历史动因探究 晚清时期
“外洋
”词义为什么会发生变化,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探究这一问题时如何使用下面几则材料,它们又会对我们的探究带来哪些启示呢?
材料一
表4为中国管辖之“外洋”(意一)与外国同义之“外洋”(意二)使用频率统计表
表4
嘉庆朝
(1796-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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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朝
(182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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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同治朝
(1851-1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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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宣统朝
(1875-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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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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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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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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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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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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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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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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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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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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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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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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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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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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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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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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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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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实录》:系清代历朝的官修编年体史料汇编,共四千四百八十四卷。主要是选录各时期上谕和奏疏,已编成的十二朝实录,篇幅不等。其中各朝实录记事细目多寡不均,但主要类别大多相同,举凡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及自然现象等众多方面的内容皆风罗包纳,篇幅较《明实录》多一千四百余卷,字数多一倍半,可称钜帙。
——据《清实录》
材料二
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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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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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通商口岸,必有英国官船一只在彼湾泊,以便将各货船上水手严行拘束,该管事官亦即借以约束英商及属国商人。其管船之水手人等悉听驻船英官约束,所有议定不许进内地远游之章程,官船水手及货船水手一体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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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
(184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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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合众国商船在中国所辖内洋被盗抢劫者,中国地方文武官员一经闻报,即须严拿强盗,照例治罪,起获原赃,无论多少,均叫近地领事馆,全付本人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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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
(184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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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佛兰西兵船往来游奕(游弋),保护商船,所过中国各口,均以友谊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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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
(184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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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
从60年代开始,清廷对于沿海各省水师进行整顿,配备了新式艇船、轮船和火炮。……尽管在抵御外侮、对付外国军队的入侵方面用处不大,但在镇压动乱、维持治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轮船开始配备水师,沿海组建了以轮船为核心的四支小型舰队,广东
“艇匪
”因此失去优势。尤其是通过雇佣英国和法国海军兵船的手段,浙江、福建和广东水师迅速消灭了在海上活动多年的大股
“艇匪
”。从1870到1911年的40年间,沿海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海上抢劫案件时有发生,但都是零星海匪所为。
——摘编自王宏斌《晚清“外洋”词义之历史学解析(1862~1911)》 (1)根据材料一,说明以《清实录》为依据总结
“外洋
”不同词义的使用频率对问题探究有何重要价值。(6分)
(2)以材料二中的史料作为证据,探究材料一中相关时段
“外洋
”不同词义使用频率变化的原因。(6分)
(3)材料三的论断用来论证表1中相关时段不同
“外洋
”词义变化的原因是否充分,为什么?(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