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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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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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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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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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1215年英国《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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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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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1689 年《权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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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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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年,法王腓力四世召开由教士、贵族和城市市民代表组成的三级会议……国王与贵族、教会、市民通过三级会议相互合作……
——人民教育出版社《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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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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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大维……首先用慷慨的赏赐笼络军……然后再逐步提高自己的地位,把元老院、高级长官乃至立法的职权都集于一身。
——【古罗马】塔西佗著《编年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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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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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立法权由两院行使。总统任期七年,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1875年法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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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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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的)君主们希望城邦长存,因为他们在臣民中享有应有的荣誉,贵族们乐于在长老院中有一席之地,平民则安于监察制,所有人都有入选的机会。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 《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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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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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 制度, 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雅典执政官伯利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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