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李超的“新生” 李超,广西梧州人,先求学于梧州、广州等地,后就读于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李超的家庭不支持她求学,因而她生活困难,患肺炎后,无钱治疗,1919年8月病亡。李超死后,其家庭置之不理,指责她
“至死不悔,死有余辜
”。11月,北京教育界召开追悼大会,有1000多人参加,胡适、陈独秀、梁漱溟等现场作了演说。1920年,杭州女子师范在省女师操场举行了李超追悼会,
“各界人士莅会者不下万人,挽歌诗联四五百轴
”。
——胡适《李超传》(《晨报》1919年12月1日) 对于李超女士底事件,我们可以看出社会制度上两大缺点:一是男系制,一是遗产制。……李女士之死,我们可以说:不是个人问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底重大问题。
——(陈)独秀《男系制与遗产制》(《新青年》1920年1月1日) 作为历史的观察者,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李超之死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原因。
“李超们
”新生的出路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