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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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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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贫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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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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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人文主义者认为虽然穷人的存在可以使富人有机会通过施舍来抵消罪过,但这也使穷人因此而骄矜并易于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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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政权组织救济,如英国于1601年颁布了《济贫法》;驱逐和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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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兴起初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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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贫困是自然、合理的社会现象。曼德维尔认为如果穷人多劳动、少消费就能使国家富强。 “穷人在促进国家繁荣的过程中无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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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施被动且条件苛刻的社会救济制度,改变穷人的懒惰习性;努力开拓新的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能力和提高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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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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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贫困根源于私有制,雇佣劳动制度的存在和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本性必然导致工人的“极端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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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社会制度,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一切阶级差别;发展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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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结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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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玛蒂亚·森等学者认为贫困不仅仅是收入低下,还是对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贫困是权利不平等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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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行积极的社会政策,包括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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