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1938年
1939年
1940年
1941年
1942年
1943年
1944年
1945年
地主
33.2
33.1
31.8
30.5
30.2
28.9
26.1
24.5
富农
30.9
28.7
30.6
22.4
20.3
18.3
中农
20.8
18.9
15.7
12.2
12.1
9.6
8.5
8.4
贫农
16.3
12.7
9.9
7.9
8.7
3.7
3.1
1.9
《这群无赖总是制造麻烦》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夏邦《晚清法制变革的历史考察》
——摘编自陈兴良《回顾与展望:中国刑法立法四十年》
——摘编自任俊华《荀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审视》
——摘编自曾建平《西方生态伦理思想探究》
三、开放性试题
不同朝代惩治官吏贪污受贿时的一些规定
时期
规定
秦
挪用官府财产,以盗窃论罪。
凡行贿受贿的财物价值只要达到一个铜钱,就被判处脸上刺墨外加无限期苦役的刑罚
汉
贪污罪治罪时区分主守官与监临官,对前者的惩罚重于后者
魏晋南北朝
贪赃受贿的概念更为细化;允许以免官或降爵来降低处罚
隋唐
详细地规定了官吏的各种犯赃违法行为,并依据不同情节定罪量刑。
对官吏贪污行为区分枉法与不枉法,而前者定刑罚比后者更重
宋元
禁止官吏经商;对贪污罪治罪时的处罚有所减轻
明清
治罪时区分官与吏,处刑显著加重
四、材料阅读
农业的传播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