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0分)
材料一
“洋关之设,自五口通商始。
”《江宁条约》第十条规定:
“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
”后清政府又与美、法两国签订了《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规定
“倘中国日后欲将税则变更,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
”道光二十六年,松江太仓一带
“洋布盛行,价当梭布,而宽则三倍。是以布市削减,而皆不偿本。商贾不行,生计路绌。
”
——摘编自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等
材料二
为巩固政权和扩大财政收入,南京国民政府开展一系列以收回关税主权为中心的改订新约、整顿海关行政的对外活动。但南京国民政府关税自主政策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阐明:
“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立即统制对外贸易,改革海关制度,这些都是我们进入大城市的时候所必须首先采取的步骤。
”
——摘自滕淑娜、李明慧《失去与收复:近代中国关税主权变迁探析》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指出西方列强依据不平等条约强化关税协定的重要特权,分析近代中国关税自主权丧失的危害。(4分)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概述南京国民政府为
“收回关税主权
”的对外活动并指出其局限性,简述新中国成立前后在外交方针和税法层面的相关举措。(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