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图1
表1
次序
时间
主要内容
第一个
1982年
正式承认包产到户的合法性
第二个
1983年
放活农村工商业
第三个
1984年
发展农村商品生产
第四个
1985年
取消统购统销
第五个
1986年
增加农业投入,调整工农城乡关系
二、材料阅读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王寒、孙堂厚《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与启示》
——摘编自叶秋华、洪荞《论(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演进:纪念(法国民法典)编纂二百周年》
——1804年《法国民法典》
表2 近代中国部分城市分类情况
城市类型
代表性城市
综合性多功能中心城市
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重庆(均为不平等条约规定的通商港口,且有租界)
新型工矿业城市
唐山、焦作、萍乡、抚顺(日本有采矿权)、鞍山(日本有采矿权)、本溪(日本有采矿权)
新型交通枢纽城市
郑州、徐州、石家庄
双重功能的传统政治中心城市
北京、南京、西安
——摘编自马先标《百余年近代中国城市化历史回顾与探讨》
三、开放性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