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第53条 如果一个人不去加固他的河堤,在他的河段中出现了决口,使水冲走了农田和大麦,那么他应该赔偿被毁掉的大麦。
第55条 如果一个人打开他的河渠用于灌溉,使水冲毁了他邻居的田地和作物,他应该按照邻近地区的大麦产量作出赔偿。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牟发松《从“移风易俗”看秦汉对地方社会的控制》等
——摘编自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
——摘编自陈苏镇《秦汉时代社会治理模式的演进》
三、开放性试题
——地图依据赵振宇《魏晋南北朝绘画地理格局研究》
——摘编自朱浒《传承与分立:魏晋南北朝墓室壁画中所见胡人形象》
四、材料阅读
《周易·革》
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大意:商汤灭夏、武王灭商,顺应“天”的规律,符合人民意愿)
树立山人《尊革命》(1901年)
故有易姓而非革命者,如汉灭秦、魏灭汉、晋灭魏……有革命而不必易姓者,如日本自神武天皇以来二千余年皆一姓相传,专制为治;而明治维新之后,由专制政体改而为立宪政体是也。
孙中山《在檀香山正埠利利霞街戏院的演说》(1903年)
观于昏昧之清朝,断难行其君主立宪政体,故非实行革命、建立共和国家不可也。
《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1923年7月)
此时中国重要的工业机关,大部分都在列强或军阀官僚手里,很少在中国资产阶级手里;农民正面的敌人,更是列强与军阀官僚,故中国的无产阶级应当最先竭全力参加促进此国民革命,并唤醒农民,与之联合而督促苟且偷安的资产阶级,以引导革命到底;以革命的方法建立真正平民的民权,取得一切政治上的自由及完全的真正的民族独立。
五、开放性试题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1)
(六)中华苏维埃政权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目的,颁布土地法,主张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5)
(十)在土地已经分配区域,保证一切取得土地的农民之私有土地制。在土地未经分配区域(例如绥德、富县、庆阳),保证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及债主的债权,惟须减低佃农租额及债务利息,佃农则向地主缴纳一定的租额,债务人须向债主缴纳一定的利息,政府对东佃(租佃)关系与债务关系加以合理的调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9)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9)
第八条 国家指导和帮助个体农民增加生产,并且鼓励他们根据自愿的原则组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
第十五条 国家用经济计划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造,使生产力不断提高,以改进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巩固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
第八条 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十五条 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第十六条 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3)
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第十五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六、材料阅读
时间
谈判回合
谈判主要情况
1949年4—8月
安纳西回合
丹麦等10国成为关贸总协定新缔约国,实现关贸总协定成员国的第一次扩员;共达成双边协议147项,增加关税减让5000项。
1950年9月—1951年4月
托基回合
吸纳西德等6国作为新缔约国,参加谈判的国家之间贸易额超过当时世界贸易总额的80%;谈判总体顺利,但美英围绕关税及英联邦特惠贸易体系问题争论激烈。
1956年1—5月
第二次日内瓦回合
美国在农产品进口等领域强硬坚持贸易保护主义立场,影响了该回合谈判的进程,仅达成有限的关税减让。
1961年5月—1962年7月
狄龙回合
新建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在关税和农业贸易政策方面与美国展开激烈较量;欧共体六国统一对外关税达成减让,但农产品等被排除在协议之外。
——摘编自舒建中、李婷婷《美国与关贸总协定制度的早期演进(1949—1962)》
1965—1995年世界出口总额比例结构
——据萧国亮、隋福民《世界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