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永徽三年(652年),鉴于
“律学未有定疏,每年所举明法,遂无凭准
”,(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
“广召解律人条
”
“义疏
”奏闻
”
“参撰《律疏》,成三十卷
”,于永徽四年(653年)十月颁行天下。
“自是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
”此有助于克服适用律文的
“触涂睽误
”之失。唐律和义疏浑成一体,后世称之为《唐律疏议》。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从其源流上来说,它集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封建法律之大成,成为以后历代制定和解释封建法典的蓝本。清末法学家沈家本在《重刻<唐律疏议>序》中云:
“盖自有《疏议》,而律文之简质古奥者,始可得而读焉。
”
——摘编自蒋晓伟《<唐律疏议>——中国古代社会科学的百科全书》
材料二
《唐律疏议》把北齐律的
“重罪十条
”改称
“十恶
”。
“恶
”者,不良品行之谓也。唐律将
“谋反
”
“谋大逆
”
“谋叛
”作为大罪来惩罚,是惩罚
“不忠
”的主观恶性。《唐律疏议》云,
“礼者,敬之本;敬者,礼之舆。……责其所犯既大,皆无肃敬之心
”,故有
“大不敬
”罪;还把纯属违反伦理道德规范的
“不孝
”,提升为地道的法律规范。《唐律疏议》认为:妻谋杀夫,可以构成
“恶逆
”罪;妻殴、告夫,可以构成
“不睦
”罪;
“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
”,构成
“不义
”罪。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毁伤肢体,即属不孝一这些均被定为
“不道
”罪。
——摘编自俞荣根、王祖志《试论<唐律疏议>的伦理法思想》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唐律疏议》的历史影响。(6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律疏议》中
“十恶
”罪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