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徽
“江南十校
”高三3月联考·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
材料一
表2 汉代循吏司法实践概览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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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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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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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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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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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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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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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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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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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决疑狱,庭中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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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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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川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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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教化而后诛伐。八年无重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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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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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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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宣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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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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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盗为民,狱讼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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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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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信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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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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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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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贼狱讼衰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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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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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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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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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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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积案,曲尽情诈,发摘奸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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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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镡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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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安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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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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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悯盗贼穷困犯罪,擅自救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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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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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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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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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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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断狱不过数十,作风威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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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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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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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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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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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争财,感悟息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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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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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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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章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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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户曹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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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上虞孝妇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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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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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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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恒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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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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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争讼,提耳训告,使其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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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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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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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和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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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城蒲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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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告子不孝,感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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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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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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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灵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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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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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廉平,牢狱连年无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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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循吏,奉职守法的官吏。
——摘编自田钝夫《政平讼理:传统国家治理中的循吏司法及其现代启示》
材料二
自司马迁撰《史记》而设置《循吏列传》,历代正史多效其体,而又逐步定位于主要为中下级地方行政长官中的
“循吏
”立传。这些官员或因地位相对不高,事迹相对不显,未可单独立传,故以合传的形式集中载录以彰显他们为政以德、廉正亲民等政绩,让他们青史留名,并成为后世官吏们取效的典范。据统计,
“二十四史
”及《清史稿》中,除《三国志》《周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以外,十九部正史共记述了五百多位循吏的事迹。
——摘编自李大明《<史记·循吏列传>与历代正史<循(良)吏传>的设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代循吏司法实践的特点并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16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阐述历代史家重视为循吏立传的意义。(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