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农业贸易促进与资助法案》以农产品作为对外援助的一种补充形式,被称为
“美国农产品外交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15分)
材料一
《农业贸易促进与资助法案》的主要条款:
受援国可与美国达成协议,从美国获得贷款,依据当地的汇率从美国进口农产品。这些农产品一般包括:小麦、蔬菜油、玉米、大豆、棉花、动物脂、面粉、高粱、大米等。
禁止社会主义国家或者同美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接受美国的援助。
美国政府通过向其他国家(主要是欠发达国家)销售美国的
“剩余农产品
”,获得当地货币,销售所得用作在当地进行外交活动、购买战略物资和推销农产品的经费,其余部分作为对受援国的贷款或赠款,但其使用须经美国政府的同意,并接受美国政府的监督。
——据【美】罗伯特.沃尔特斯《美苏援助对比分析》
材料二
表2 1955—1957年美国农产品在世界所占份额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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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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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生产中所占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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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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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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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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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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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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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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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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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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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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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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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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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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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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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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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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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美国农产品外交历程(节选)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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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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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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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赢得战争”是一条重要口号。赫伯特·胡佛在战时和战后领导了粮食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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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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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租借法案》的规定,战时美国向欧洲盟国提供了60多亿美元的农产品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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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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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计划总额120亿美元援助中,有1/3以上是以农产品形式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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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美国全国计划协会研究报告、唐纳德.怀特《美国的兴盛与衰落》等 材料中哪些信息可以作为解释20世纪50年代中期美国为什么实行农产品外交的证据?说明理由。(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