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的目的是扶贫济困,保障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
材料一
唐宋社会救助的主体是政府和社会力量,政府在社会救助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主要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律令,对社会救助事宜予以规定和指导,由地方政府督促实施。南宋以后,社会力量更强大,在社会救助各个领域逐渐占重要地位。社会力量包括社会个体和社会组织,其中家族、宗族在民间救助中起了很大作用,特别是宋代,宗族救助制度化,使得族人日有食,岁有衣,嫁娶婚葬,皆有赡。济贫机构方面,唐时是由政府接管原属寺院主管的病坊,北宋时主要是由中央统一诏令各地兴办,而南宋以后,则由各地自行设立,经费也以地方自筹为主。救助方式上,贩灾救荒时招商、劝分等方式增多;救助实体的经营上,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兴办实业,获取稳定的收益,以维持机构的长久。
——摘编自王颜《论唐宋时期社会救助机制的变化及特点》
材料二
1883年,德意志帝国议会批准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疾病保险法》;1884年和1889年,又相继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和《老年与伤残强制保险法》。德国保险三法的颁布实施,使得国家对民众生存状况的保障,由社会救助发展到社会保险,从而开启了社会保障制度化的历程,标志着人类历史上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内容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由此产生。
——摘编自周佩璇《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首先产生于德国的原因》
材料三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先在上海启动。经市政府同意,1993年上海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通知》,并于当年6月1日开始实行。这个通知的下发标志着我国社会救济制度改革拉开了序幕。1996年12月,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1997年9月2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同时建立城市低保制度也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九五
”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1999年9月28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低保制度正式走上法制化轨道。到2007年9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777个涉农县(市、区)已全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摘编自刘喜堂《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宋时期社会救助的特点。(8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背景。(6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我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体现出的特点及其意义。(1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