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玉箴堂官课录 序
时间
阶段特征
1949—1958年
“一边倒”
1959—1968年
“反帝必反修”
1969—1978年
“反对苏联社会帝国主义”
1979—1988年
“独立自主和平外交”
1989—1998年
“韬光养晦有所作为”
1999—2008年
“坚持和平发展道路”
2009—2019年
“积极进取互联互通”
项目届数
代表总数
少数民族代表
少数民族代表占总数%
有代表的少数民族个数
一届1954年
1226
178
14.5
30
二届1959年
179
14.6
三届1964年
3040
372
12.2
53
四届1975年
2885
270
9.4
54
五届1978年
3497
381
10.9
六届1983年
2978
405
13.6
55
七届1988年
445
14.9
二、材料阅读
——焦培民《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四个理解误区》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协商政治”制度的发育及演变
清末谘议局
1907年10月19日,慈禧太后命各省设谘议局。谘议局选举章程规定:只有地方士绅、举贡生员、文武官吏、拥有相当财产者和有中等以上教育背景者才能成为选举人。谘议局的地位几乎与督抚平齐,即谘议局可以对省内重大事宜进行监督。“共同集议”逐步演变成地方协商政治之初始形态。
重庆政协会议
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国民政府礼堂召开,会议代表由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青年党5人、民主同盟9人和社会贤达9人五个方面共38人组成。政协会议重点围绕政府改组问题、施政纲领问题、军事问题、国民大会问题、宪法草案问题等五项议题展开讨论。在理性与包容的理念下通过反复协商,最终签署了《政府组织案》、《和平建国纲领案》、《军事问题案》、《国民大会案》、《宪法草案》等五项决议。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国委员会,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和国徽。
三、开放性试题
——摘编自《拆狱龟鉴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