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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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量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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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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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亲自监督制造了一批度量衡标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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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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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计量单位扩张速度比南朝要快得多,到北周时期,是南朝计量数值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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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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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了“度量衡大小制”,即在调乐律、确定药物剂量等方面用古制,其他方面,用当时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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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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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量单位尚不是十进制,为了便于计算,将10枚“开元通宝”钱的重量认定为一两。于是约定俗成,“钱”便成了重量单位,即十分之一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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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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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强在《天津条约》设立专门条款,确定西方各国与中国度量衡的折算比例,称为海关度量衡。1908年,清政府制定了《划一度量衡制度》,试图与国际米制标准建立固定的比例关系,但地方并未有效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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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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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度量衡法》,正式确定以“万国公制”为标准制,但统一度量衡的努力并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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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
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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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将国际公制作为国家基本计量制度,统一了计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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