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古至今,中央政府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政策经历了不断的发展演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代,国家管理土司事务的机构主要有吏部、兵部、礼部等,地方设置的相关机构,既有布政使司,又有都指挥使司、羁縻卫所。一般情况下,布政使司管理设置在民族聚居地区的土府、土州和土县等土官机构;都指挥使司和羁縻卫所管理设置在靠近内地的土府、土州和土县等土官机构以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慰司、宣抚司等土司机构。清朝前期,中央设置专门管理边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理藩院。在地方,雍正三年(1725年),中央在西宁设置了
“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
”一职,进而全面强化对青海地区四十家土司的控制。
——摘编自李良品、谈建成《“因俗而治”:明清时期土司地区的国家治理政策》
材料二
在传统乡村社会里,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是王爷、土司、上层僧侣等,他们因占有大量土地而享有一定的政治特权。……邓小平认为
“减租、土改在少数民族地区不是完全不提……不是我们从外面给他们做决定,而是由他们自己做决定
”。他主张先在民族杂居区进行土改,后在边境进行土改。最后,西南通过土地改革,政治权力深入少数民族乡村的各个角落。
“全区农民协会会员已发展到2000万余人,占人口28%,人民武装已发展到224万余人,占人口3%。更重要的是出现了大批农民积极分子。……并随着运动的深入,在贫雇农积极动员起来的基础上,一步一步地改造了农会领导成分和农会政权。
”
——摘编自伍小涛《邓小平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建政工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西南民族政策的变化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说明新中国西南民族政策的新发展,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