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
材料一
1950年4月29日,刘少奇在庆祝五一劳动节大会上发表演说,
“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不是单纯地为了救济穷苦农民,而是为了要使农村生产力从地主阶级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之下获得解放,以便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共中央召开七届三中全会,刘少奇在会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
“新区的土地改革,是在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统一的人民政权已经建立、全国转入和平的经济建设的条件下进行的。土地改革除了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尽快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实现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这一中心任务。
”
——摘编自翟佳琪《刘少奇:土地改革法的主持起草者与推动者》
材料二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肯定了
“包产到户
”
“包干到户
”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并强调要继续放宽农村政策。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1985年,国家不再向农民下达农产品统购派购任务,农民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至此,农村体制基本上突破了原来的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
”体制,创造出了中国特色的
“家庭联产承包,土地集体所有
”模式。
——摘编自刘守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三权分置》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的经济目的。(6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相比,家庭联产承包资任制的不同之处,并分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的背景。(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