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山东省济宁市高二第二学期期末质量检测历史试题(15+4)【纲要上下+选择性必修三册】

适用年级:高二级 试卷类型:期末考试 适用省份:山东省 试卷年份:2024年 题数:19 浏览数:202

一、单选题

1.

202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山东沂水跋山遗址,出土石制品及动物骨角化石近10000余件,以古菱齿象为主的动物骨骼化石与大量石器间杂分布,其中有人工加工痕迹的象牙制铲形器,系国内首次发现。这一时期(  )

A.农业产生发展B.开始饲养家畜C.处于旧石器时代D.大量使用磨制石器

2.

春秋时期外交 是循着由重视道德的作用,而趋向重现实的利益;由崇尚礼、信,而趋向诈伪和计谋的轨迹发展的 。这一变化(  )

A.是应对时局的必然选择B.表明外交思想日臻成熟C.体现了儒法势力的消长D.使列国间利益冲突加剧

3.

盐铁会议 中辩论双方分别是桑弘羊团队与贤良文学团队,他们的治国理财观点如下。中国封建社会后世理财遵行(  )

团队

观点

桑弘羊

(1)财政支出规模应该大,以支持国家履行积极的职能。

(2)在经济政策上应该对工商业予以重视,并使之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3)盐铁等暴利性商品应该掌握在政府手中,实行国家专营。

文学贤良

(4)财政支出规模要小,国家在履行职能方面应该持消极主义。

(5)经济政策上应该重农抑商,不应以工商业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6)盐铁等暴利性商品应该分散给民间经营,不应掌握在国家手中。

A.按桑弘羊模式来运行经济B.按文学贤良模式运行经济C.文学贤良模式为主,桑弘羊模式为辅D.桑弘羊模式为主,文学贤良模式为辅

4.

唐宋时期,为了鼓励他人合法耕种大量存在的私有逃田,政府制定了专门的《盗耕种法》和《逃田法》。这两部经济法规从保护公私土地产权的角度,以是否交纳赋税作为判决是否盗耕逃田的关键依据。这体现了(  )

A.两税法在推行过程中的灵活B.政府重视对私有田产的保护C.国家财政利益处于优先地位D.抑制兼并与发展生产的并重

5.

据史书记载,唐朝中后期湖北某地一名崔姓农民, 原家贫乏,偶种桔约千余株,每岁大获其利 ;同时,江南地区也出现了许多这样的农民家庭,他们 涸湖池取鱼,获龟犹倍多,悉刳其肉,载龟板至江陵鬻之,厚得金帛 。这些现象的出现(  )

A.说明了多种经营方式的普及B.反映了城市经济的繁荣C.体现了古代经济重心的转移D.受到了税制改革的影响

6.

758年,第五琦被任命为盐铁使,主持盐业改革,实行食盐专卖。政府设立监院,统一收购食盐后在各地加价出售。760年刘晏改进专卖制度,政府低价统一收购后,把食盐加价卖给商人,由商人转运到各地出售。这种改革旨在(  )

A.提高政府财政收入B.实现官商分利C.节约政府经营成本D.减轻人民负担

7.

唐朝士人存在 觅举 的风气。时人薛登批评说: 方今举士,明诏方下,固已驱驰府寺之廷,出入王公之第,陈篇希恩,奏记誓报。故俗号举人皆称觅举。 觅举 反映了当时(  )

A.科举取士扩大了选官的范围B.士族仍然把持着选官权力C.荐举仍然是选官的重要途径D.士人主动向官员自荐求仕

8.

宋仁宗下诏将原有的门下省改为谏院,此时的谏院已然成为另一个最高监察机构,与御史台共同运作。宋真宗下诏: 官曹涉私、措置失宜、冤滥未伸,并仰谏官奏论。 这表明(  )

A.谏院具有独立的监察权B.台谏制度利于专制集权C.北宋消除了官员的腐败D.谏院利于纠正皇权失误

9.

宋神宗元丰年间,徐州地区的36个冶铁作坊因政府关闭河北市场而开工不足,冶户和冶工均有 失业之忧 。经苏轼上疏请求后,中央政府撤销禁令, 使铁得北行 ,冶户们 皆悦而听命 。据此可知,当时(  )

A.宋辽之间关系紧张B.区域市场联系密切C.雇佣关系已经普及D.重农抑商政策松弛

10.

宋朝实行官、职、差遣制度,官只表示官阶俸禄品级,并不执掌实权;职是加官虚衔,属名誉称号;只有 差遣后才取得实权,负责具体事务。这一制度设计(  )

A.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B.防止了官吏擅长之权C.适应文人治国的需要D.加剧了政府财政危机

11.

元代净明道创始人西山道士刘玉提倡用 日知录 功过格 一类善书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希图通过恪守道德而成仙得道。这反映了(  )

A.道教主动适应社会现实B.儒、道思想开始合流C.道教成为社会主流思想D.儒学统治地位发生动摇

12.

朱熹说: 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而其精蕴则已具于圣贤之书,故必由是以求之。 以下与这句话核心观点最接近的是(  )

A.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B.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C.如麻麦稻梁,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硗,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
D.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一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

13.

据历史记载,明朝移民云南的有二三十万卫所军人,连同家眷约有八九十万人,约占当时云南人口总数的1/4,驻守贵州的军人及其家眷约有六十余万人,明初驻守广西的军人及其家眷也不少。这些举措(  )

A.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B.扩大了明朝统治的疆域C.消除了南方的民族矛盾D.有利于边疆地区的开发

14.

清初,贵州地区的官员由吏部选授,每月一次,掣签补授。康熙三十八年,贵州地区的官员选任改为由督抚于本省属员内拣选合适人员,查明报部,具题补授。这一调整(  )

A.弱化了清廷中央的人事权B.降低了地方的行政效率C.反映了改土归流工作完成D.有利于加强国家治理效能

15.

自经学定于一尊后,广义的 经子(子学,又称诸子百家之学)关系 论就一直存在。下表为明末至清代的四位学者有关 经子关系 的不同阐述。他们的这些思想主张(  )

代表人物

阐述

傅山

经子一源子先于经

黄宗羲

宗经真正的经术的大前提下有限地肯定诸子百家的思想价值

章学诚、龚自珍

史统经子前提下的经子一体论,认为六经皆史,而史为大宗,经子等一切学术皆为史部之小宗

A.否定了儒学的正统地位B.折射出儒家文化与时代选择的共同作用C.以人文启蒙为根本追求D.体现出政治统治借助对人伦秩序的维护

二、材料阅读

16.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 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奏可。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妢免。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置五经博士。
(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冬,初算商车(车船使用税)。
(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摘编自班固《汉书·武帝纪》

材料二
(公元前89年)癸巳,禅石闾(在石闾山祭祀地神),见群臣,上(汉武帝)乃言曰: 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靡费天下者,悉罢之。
臣光(司马光)曰: 孝武(汉武帝)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尊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忠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赏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

——摘编自司马光《资治通鉴》

(1)结合材料一中的具体信息,说明其对研究汉代国家治理的史料价值。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在运用史料评价历史人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司马光修史

材料
因反对变法,司马光被贬出中央,正是在退居洛阳的15年内,他完成了《资治通鉴》的大部分内容编撰。编纂《资治通鉴》时,他以官修的正史、实录为基础,同时还参读了野史、文集、谱牒、家传、小说等各种史料320余种。另外撰成《资治通鉴考异》,说明斟酌取舍的理由。元丰七年(1084年)书成,宋神宗赐书名为《资治通鉴》,意为 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 ,并序以奖之。
《资治通鉴》以 三家分晋 为其开篇:
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
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
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社稷无不泯绝。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是故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说明《资治通鉴》为何以 三家分晋 为开篇。(4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资治通鉴》对研究 三家分晋 的史料价值,并谈谈你对 司马光修史 这一行为的认识。(8分)

三、开放性试题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樊树志著《国史概要》第十三章的目录
第十三章   明——中华文明的余晖
81. 胡蓝之狱与皇权强化
83.海上走私贸易与倭寇
84.商品经济的高水平发展
85. 全球化 贸易与白银资本
86.耶稣会士与早期 西学东渐
87.正统思想与异端思想
材料反映了历史学者对明朝历史的研究认识,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运用明代的相关史实对作者的研究认识进行解读。(要求:可任选一目录,也可从整体角度进行明确性的解读,持论有据,史实准确,表述清晰。)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北魏兰陵长公主之死案。神龟年间(519年左右),北魏兰陵长公主怀孕,期间因遭遇驸马刘辉(南方叛逃而来的皇室成员刘昶之孙)的不忠与家暴,导致腹中胎儿流产,并最终因伤逝世。案发之后,刘辉畏罪潜逃,与其有染的两位民女张容妃、陈慧猛及其兄长张智寿、陈庆和被捕入狱。该案审理过程如下:先是负责审理此案的门下省(北魏皇帝秘书机构)主张:刘辉殴打公主、堕杀胎儿,属谋反大逆,应判处死刑;张容妃、陈慧猛耽惑刘辉,也应判处死刑;张智寿、陈庆和知情却不防范,应判处流刑。对此,摄政灵太后基本核准,只将两位民女死罪改为髡鞭付宫(即剃发、鞭笞之后,贬入宫中为奴)。随后,尚书省(北魏正牌司法机构)三公郎中崔纂以儒家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对五位案犯的判决提出了三点抗辩:其一,公主已嫁刘辉,其首要家族认同即为刘家,而非皇室,公主流产之胎儿,首先是刘辉之子,其次才是皇室成员,故刘辉所犯是堕杀亲子罪而非谋反大逆罪,应判处徒刑而非死刑;其二,两位民女的罪行按照当时惯例至多处以徒刑,髡鞭付宫量刑过重;其三,两位民女均已婚,据当时已有的法律共识 已醮之妇,从夫家之刑 ,其罪行不应连坐兄长,且法律允许 期亲相隐 ,兄弟知情不报,可以谅解。此外,尚书省右仆射游肇亦奏言:门下省负责出纳,核罪结案,本非其事言下之意!门下省无权审理此案。最终,本案由灵太后一锤定音——尚书省所有抗辩驳回,崔纂乡职,游肇停薪。

——据魏收《魏书》卷111《刑罚志·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 公主之死案 的审理过程加以评析。(史实准确,符合逻辑,表述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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