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时期
法律制度内容
曹魏时期
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对八种特殊身份的人,即议亲(皇亲国戚)、议故(皇帝故旧)、议贤(有大德行与影响的人)、议能(有大才能的人)、议功(有大功勋的人)、议贵(高级官员和贵族)、议勤(为国家勤劳服务的人)、议宾(前朝皇室宗亲)的犯罪处罚予以减免
西晋时期
颁布《泰始律》,强调“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即亲属之间的犯罪行为,依据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定罪量刑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薛权开《也谈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析》
——摘编自何萌《以近代宪法发展史为视角看宪法的妥协性》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程延军等《中国古代官员任职回避制度之辨:历史、制度与价值》
——摘编自【英】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
——摘编自【法】让·路易·安贝翰《法国民法典的历史渊源与影响》
三、开放性试题
——摘编自于小惠《浅析新时代中国外交思想的理论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