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8分)
材料一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下面的签名人,作为伟大的詹姆斯一世的忠顺臣民,为了给上帝增光,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祖国和君主的荣誉,特着手在弗吉尼亚北部这片新开拓的海岸建立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的面前,彼此以庄严的面貌出现,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政治社会,以使我们能更好地生存下来并在我们之间创造良好的秩序。为了殖民地的公众利益,我们将根据这项契约颁布我们应当忠实遵守的公正平等的法律、法令和命令,并视需要而任命我们应当服从的行政官员。
”
——《五月花号公约》1620年11月11日
材料二
清末司法改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国司法制度的发展。在民国尚未成立之时,上海、香港等地已经出现了职业律师群体。1912年1月,上海建立了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同年9月,北洋政府司法部公布了《律师暂行章程》,确立了律师业的合法地位,规定了律师职业资格的取得方式、注册程序、义务及惩戒程序。1914年11月,司法部下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律师资格审查,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索贿、受贿现象,因此招致律师从业者的强烈不满。
——摘编自韦加速《北洋政府时期的律师法律制度及其影响探析》
材料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集中力量制定了一系列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将国家、社会、企业、个人之间的关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为改革开放提供了法制基础。
党的十五大正式确定了
“依法治国
”的基本方略,法制到法治,是静态的法制转化为动态的国家治理,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益和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将国家各方面工作都纳入法治化的轨道,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摘编自李银娥《新中国成立75年来法治建设发展历程、主要成就与基本经验》 (1)根据材料一,概括《五月花号公约》的特点。(5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推动北洋政府时期律师制度发展的因素。(8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识。(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