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时间
内容
永乐年间
明成祖曾谕,“御史当用清道介宜之士”,“宜用有学识达治依者”
正统初年
颁布《宠纲》,始立新进初仕者不与科道之籍,认为“新进小生,遽受斯职,未达政治之体而有可为之权……以好恶为是非,甚至贪秽无籍”
成化年间
著令:“今后初仕者,不许铨涂风宪(不得选任为科道监察官员)”
法律类型
法律解读
教会法
是一种与宗教生活紧密相关的神权法
封建法
是关于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关系以及依附土地占有关系的法律体系
王室法
是一种王国普遍适用的普通法
庄园法
是调整封建庄园内部庄园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业生产关系的法律
城市法
是关于城市基本制度和市民生活的法律
商人法
是在11世纪、12世纪的城市自治运动中形成的
二、材料阅读
——摘编自王仲荦著《隋唐五代史》
——摘编自周宝珠、陈振主编《中国历史·宋史》
——摘编自邱春林《中国共产党乡村治理的百年变迁与现实启示》
近代西方民族主义的发展历程(部分)
产生阶段
通过马丁·路德翻译拉丁文《圣经》等方式,作为民族凝聚力重要工具的民族语言得到普及,使宗教共同体地位下降,民族共同体地位上升。
形成阶段
民族主义是法国大革命的指导思想并在革命中得到普及。人们产生的“我们的生命和才能并不属于我们。所有的一切都属于民族、属于祖国”这一认识,体现了人们对民族的高度认同和忠诚。
发展阶段
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民族主义形成后继续发展。这个阶段民族主义的主要功能还是对内的,建立统一民主的民族国家任务十分迫切。在这一过程中民族主义意味着反对封建专制和封建割据,具有进步作用。
——据杨宁一《世界历史视野中的民族主义》整理
——摘编自黄山《论民族主义对战后国际关系的影响》
三、开放性试题
——何星亮《深刻理解中华文明的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