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9分)
材料一
宋初建立地方文治政府,建构和维系基层社会秩序,推行
“国法、天理、人情
”儒法结合的治理思想和治理模式,使其呈现更多的合理性和民本色彩。县以下层面,宋代实行乡役制度,以职役承接基层官府推进制度在乡村实施,并长时间依靠制度管控基层民众,例如,王安石在基层制度管控上有其独到之处,既能联户,也能军事保卫,且具备较强的组织性和战斗力。宋代实施
“同治天下
”的治国方针,士绅积极领导并参与家族、宗族、乡约等基层社会治理,成为乡村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把救荒作为治国安民之首要,实施募饥民、流民隶军籍、宽减饥民等救荒政策和措施。
——摘编自陈志英《宋代国家基层社会治理论略》
材料二
康熙皇帝颁布的《上谕十六条》可谓清代乡约的
“基本法
”,清代乡约几乎都是在《上谕十六条》这一基本纲领之上展开运行的。清徐飏廷续修、徐介续纂的《长子县志·乡约》记载该县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70年)颁行《圣谕十六条》的事迹并介绍了该县的乡约推行情况:
“乡约所二,东在崔公庙,西在能仁寺,以月朔望之第二日分东西递讲,其日知县率师生僚属齐集,设皇帝圣谕牌,行三跪九叩头。礼毕,执事者供讲案,鸣钟鼓,。
”
——摘编自朱仕金《乡约与清代基层社会法律秩序研究——以乡约所建置为线索》
材料三
作为
“地方自治之母
”的英国,在十九世纪地方政府改革中延续了地方自治传统。英国建立了新的三级地方政府管理体系,第一级是郡、郡级自治市和伦敦郡,第二级是市区、乡区、非郡级自治市、都市自治市、伦敦城,第三级是教区。这种地方政府建制延续了英国历史上的三层地方政府体系。改革法规定英国各级地方设立议会,主要有郡议会、自治市议会、大伦敦议会和教区议会等,民选地方议会是英国地方自治传统的明显体现。在地方政府的官员选任和官员责任方面,官员和议员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而非由上级任命,当选官员和议员应对选民而非对上级负责。
——摘编自高亚林《英国现代国家建构中的地方自治传统——基于十九世纪英国地方政府改革的分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宋代乡村治理的举措,结合所学,扼要说明
“王安石在基层制度管控上有其独到之处
”。(7分)
(2)根据材料二,概括清代长子县乡约得以推行的主要因素。结合所学,指出明清教化的发展趋势。(6分)
(3)根据材料三,概述十九世纪英国地方政府改革延续地方自治传统的表现。综合材料一二三,谈谈你对基层治理的认识。(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