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借款名称与开始期日
借款合同额(万美元)
中国需向美国出口的商品
桐油借款(1939年2月8日)
2500
桐油
华锡借款(1940年4月20日)
2000
锡
钨砂借款(1940年10月22日)
钨砂
唐安西都护府西州、高昌、天山、蒲昌、柳中等地官印印模
希腊的宙斯神像
二、材料阅读
——中国历史研究院《中国通史纲要》
——【清】张廷玉《明史》
三、开放性试题
——郑观应《盛世危言》
四、材料阅读
——(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
——李其荣《世界通史》
——据胡林生《新加坡人身份认同的塑造》等整理
五、开放性试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私营经济政策
阶段
相关表述
“利用”、“限制”阶段(1949—1952年)
《共同纲领》规定:“凡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经济事业,人民政府应鼓励其经营的积极性,并扶助其发展。”1950年以来,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加工订货、定购包销、扩大贷款、减轻税赋等一系列措施保护和扶持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
“改造”、“消灭”阶段(1953—1976年)
1953年,毛泽东指出:“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到1957年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在我国大陆基本上被消灭了。1957年,毛泽东又提出“新经济政策”,指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1958年以后,不允许存在私营经济。
“补充论”阶段
(1978—1991年)
1987年,中共中央指出:“个体经济和少量私人企业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
“组成部分论”阶段
(1992—2002年)
党的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平等论”阶段
(2002年以后)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摘编自李海涛《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私营经济政策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