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4分)
材料一
到了明代,废宰相,设内阁,君主大权在握,包括税收在内的各项制度均由皇帝独断专决。明代赋税制度在地域上分为中央和地方,但是各项税收均输入到中央供皇室和政府开支,在地方留有部分收入供地方所用。税权像国权一样为单一制,税制由中央制定。虽然税制执行也出现过不顺,但是在中央和地方政权大体上看仍是一元制。张居正能推行其赋税改革,主要在于他特殊的地位:一方面,其当政之时,既身为帝师,又为内阁首辅,深受皇帝和太后信任;另一方面,明代中后期,太监权势逐渐强大,尤其是秉笔太监,批红权使其大权在握,而张居正恰恰与神宗身边的太监关系甚好。
——摘编自谢阳《明代赋税制度研究》
材料二
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为了应对时局的变化,国民政府于1941年6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税收政策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改动,将田赋收归中央,把全国税收划分为国家税收与县自治税收两大系统,原先的省级税统一纳入国家税中进行管理。时任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委员长指出:
“就中央方面言,由于省级财政之归并于中央财政系统,原属地方之田赋与营业税,及契税收入列为中央收入之大宗。同时因为田赋改征实物,军粮公粮不虞匮乏,有助于抗战者至巨,确实收到相当成效。
”但是,这种税收政策毕竟属于一种战时财政政策,是中央为了集中全国的财力、物力以应对抗战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只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适用,不宜长期实施。一旦历史条件发生变化,就会暴露其固有的遏制地方经济发展的弊端。
——摘编自章启辉、付志宇《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税收政策演变的思考》
材料三
1950年5月,财政部召开第二届全国税务会议,会议确定的工商业税收调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工商所得税税率级距的调整,货物税、盐税以及其他一些税种税率的降低,减轻了私营工商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其利润;停止开征遗产税;税目的简化合并以及纳税办法和手续的简化,降低了私营工商业纳税的复杂程度,减轻了其纳税成本;对公债发行的调整亦减轻了工商业的负担;对公债金额遵循自愿的原则,增加了私营工商业对自有资金使用的自由,为其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据当时16大城市私营工商业税收统计,1950年第三、四季度比第一季度税收分别增加了90%和80%。
——摘编自程燕婷、王剑峰《论建国初期调整私营工商业的财税政策及借鉴意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张居正能够推行赋税制度改革的原因。(10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抗战相持阶段国民政府税收政策调整的特点。(8分)
(3)综合以上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请你为当前优化财税政策助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