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时期国共两党的经济探索】(14分)
材料一
为粉碎国民党的
“围剿
”,中央苏区贯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政策,包括组织耕田队、犁牛合作社和劳动互助社。苏维埃政府指出要发展农业生产,第一是谷类,第二是杂粮,第三是蔬菜,第四是棉花,第五是竹木,第六是木梓,第七是烟叶,第八是牧畜;并指出这些
“一半是人民的粮食,一半是工业原料
”。政府还领导农民兴修水利,
“福建只长、宁、汀三县就修好陂圳二千三百六十六座
”,
“粤赣全省,修好陂圳四千一百零五座
”“(江西)只据兴国一县的报告,就修好陂圳八百二十座,水塘一百八十四口
”。在政府提出
“彻底消灭荒田荒土
”的口号下,中央苏区的许多县、区、乡超额完成了开荒计划,江西方面,开垦荒田3万多担(一担田等于四亩),福建18948担。
——摘编自罗庆宏《浅析中央苏区经济建设的经验与教训》
材料二
1933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农村复兴委员会,统一领导农村复兴工作。农村复兴运动的重点在于解决农村生产、金融、税收、水利等经济方面的问题。南京国民政府做的工作主要有:调查各省苛捐杂税;研究农业金融;调查各省农业状况;研究地下水的利用,农村金融之救济,仓库制度之推进,蚕丝业之改进与救济,棉业之推广,茶叶之复兴,等等。该运动意图改变农村经济凋敝状况,但收效甚微。
——摘编自王兆刚《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政权对乡村的运动型治理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20世纪30年代早期中央苏区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并指出其目的。(8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南京国民政府发起农村复兴运动的背景。(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