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4分)
现代国家通过订立条约确定边界,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国际法的理论和实践,如果条约本身违反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应属无效。
材料一
《尼布楚条约》反映了中俄两国对领土、边界的认识,其中所体现的一些划界原则,值得探讨。条约分别标明了双方谈判的人员,各自国家的时间和双方应承担的义务;
“以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
”,即依照自然的界线划分各自的疆域;对争议地区,
“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始能定之
”;
“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彼此各严饬所属,敦尚和睦,并许其贸易互市
”;关于人口归属,规定
“俄人在雅克萨者,尽数迁入俄境
”。
——摘编自马长泉《康熙、雍正两朝中俄划界原则探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俄《尼布楚条约》体现的划界原则。(8分)
材料二
1956年中缅两国开始双边磋商边界问题,周恩来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原则性建议:
“我们过去都是被压迫的民族,现在独立起来了,我们应该既考虑本国的愿望,也考虑对方的愿望
”,推动双方达成
“互谅互让
”的原则性共识和在
“争议地区
”同时撤兵的约定。之后中国坚持
“麦克马洪线
”是非法的
“不平等条约线
”,主张在明辨历史是非基础上可将其作为双方划界、勘界的历史依据和基础,但由于缅甸不予接受,谈判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直到1960年,谈判重启,中缅边界条约正式签订:根据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原则和友好互让的精神,缅甸把片马、古浪、岗房地区归还中国;考虑到缅甸方面的实际需要,中国同意把勐卯三角地移交给缅甸。
——摘编自齐鹏飞、张明霞《中缅边界谈判的历程及其基本经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中国在边界谈判中取得成效的原因,并归纳中国在谈判中的外交策略。(12分)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有关边界问题的现实启示。(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