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选题
唐朝
下设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分别掌管户籍民政、财政支出、货币发行和仓储管理。
明朝
下设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西、广西、贵州、四川、云南,共十三个清吏司。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诸司、卫所俸禄,边镇粮饷,以及各仓场、盐司、钞关等。
时间
英王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
1558—1603
28.83
1604—1625
20.41
1625—1640
12.24
1649—1659
3.16
1661—1685
5.41
1686—1688
6.97
1689—1714
1.98
二、材料阅读
——以上摘编自敖汀《中国古代赋税与人口增长》
——摘编自薛立强等编著《当代中国公务员制度》
——摘编自周天勇、翁士洪《从管理走向治理:中国行政体制改革40年》
——以上材料摘编自田世锭《新帝国主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