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5分)
材料一 中国西周至明清环保法制与生态环境状况
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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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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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职官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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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的法律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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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盛时期全国人口数量(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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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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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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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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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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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原始国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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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司徒”为首的环境职官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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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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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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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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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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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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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土地国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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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部(生态环保职能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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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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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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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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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开发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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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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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土地私有制(私田占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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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部(生态环保职能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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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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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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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6100
清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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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环境开始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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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编自周启梁《中国古代环境保护法制通考——以土地制度变革为基本线索》
材料二 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处于脆弱的生态环境中,加上严酷的战争环境,战争和大规模开荒,边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为此边区政府先后组织科学技术人员对边区的土壤、农作物、森林、矿藏、水利等情况做了比较详尽的调查。通过修梯田、坝堰地等来保持水土,并进行了一些水利灌溉设施的修建。1941年1月29日,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森林保护条例》、《陕甘宁边区植树造林条例》、《陕甘宁边区砍伐树木暂行规则》,规定了有关森林保护、砍伐、惩罚和奖励的政策。1941年边区在建设厅下设林务局,筹设实验林场及苗圃,进行科学实验培育优良树种。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边区的生态环境有所改善。
——摘编自李芳《试析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生态保护工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周至明清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变化趋势,并说明明清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12分)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陕甘宁边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13分) |